10月23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花某为刚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送来一面锦旗----“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并表达了她对立案庭干警秉公处理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

2022年12月28日,被告索某驾驶货车沿西莎线由东向西行驶时,不慎撞到正在横过公路的行人花某并致其受伤,经交警认定,驾驶人索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当日原告花某被送至西宁市红十字医院抢救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系列费用,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花某无奈将索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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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干警了解得知事情原委后,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约至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索某因收入有限认为自己无力偿还,被告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结果、赔偿费用认定等存在较大争议,考虑到花某伤势较为严重、索某经济状况拮据,立案庭干警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赔偿内容、赔偿方式进行协调,经过细致的讲解分析和客观的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互相作出让步,并现场就赔偿款项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最终,被告索某与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原告花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78336.94元,目前部分款项已按照调解协议依法履行完毕。

一面小小的锦旗包含着当事人对刚察县人民法院办案质效的认可,也是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许和鞭策。下一步,刚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通过能动司法,力求实质化解纠纷,达到情法兼顾的目的,做到解“法结”、解“心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