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在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此案在黄南地区社会影响大,黄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海云担任审判长,并采用“3+4”模式,即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建的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此次庭审,人大政协委员、州委党校教师及法院干警共30余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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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晚,被告人夏某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持刀先后朝被害人右胸部、右腹部、右腰部、后背部捅刺4刀,致被害人死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庭程序,在庭前会议确定的事项基础上组织控辩双方及被告人夏某某某围绕案件事实认定、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夏某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夏某某某表示不上诉。

此次院长带头依法履职,是黄南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把能动司法贯穿于新时代审判工作的始终,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履职担当。下一步,黄南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在推进“平安黄南”新征程中,彰显更加有力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