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最新通知!

小学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

一至八年级严禁全区统考

中小学严禁联考和月考!

成都怎么办的?

新学期好像才开学,但一算时间,已经快过半,马上到期中了。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3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考试做出严格要求。

这次的《通知》再度重申,教学评价工作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

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

各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学校内部的过程管理性考试应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实施,并由所属区严格规范和科学指导。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

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

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

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

三至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严格执行等第制。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

初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

初中,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小学、初中不得组织跨区统考、月考、周考等

成都市教育局就对考试次数的要求: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2021年,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是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中小学校认真学习,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行为

明确要“进一步加强”,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次数严格管理外,区统考,月考、周考等都明确不能组织。

通知里明确: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除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能阻止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也就是说,除了中考,其他考试都不能和升学挂钩。

2022年寒假前,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也对小学和初中考试有明确要求。

#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

# 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一起看《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目前,部分地方和义务教育学校存在考试次数偏多、难度较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突出问题,违背素质教育导向,造成学生负担过重、应考压力过大,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必须予以纠正。各地各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各地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可委托教研机构组织命题,供学校选择使用,并由各自学校分别阅卷。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各地各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加强学业质量监测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各地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完善本地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并参照国家监测办法,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地方学业质量监测要加强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七、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结合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考试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制度。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各地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大幅压减考试次数的要求先在中央和各省(区、市)确定的“双减”试点地区开展,积极进行探索试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来源:转自原成都小升初微信号 综合整理自 教育部官网、成都教育局官网、上海教育局官网等。(声明 :“成都K12教育”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微信tangshaowa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