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河市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8日,根河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8月4日,根河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安排研究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发改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将巡察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逐项研究整改问题,制定了《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三项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了思想,坚定不移地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的部署上来,为巡察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奠定了基础。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三)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余朝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翟艳华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斯 副主任、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高 洋 党组成员、副主任
韩 磊 党组成员、发展和改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斯琴高娃 党支部宣传委员、环资办负责人
周旭强 农牧办负责人
王凤心 基础设施发展办负责人
彭文超 投资办负责人
吴乐蓉 审批办负责人
毕 明 粮储办负责人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韩磊(兼),联系人:董岚。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谋划不全面不系统
1.关于对‘第一议题’制度贯彻不到位问题。
(1)党组会、委办公会没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当成重要内容,站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管宏观、谋全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推动落实规划意识不强,部署工作整体性全局性不足,年度工作缺乏计划性,项目谋划和推进措施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了《根河市发改委“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并认真落实。
二是在党组集中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中安排了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考察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领会贯彻。
2.关于发挥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根据旗市县委书记推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任务模拟考核结果显示,根河在17个生态功能类地区排名末位。市发改委党组在统筹推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在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在探索支柱产业、谋划重大项目、推动旅游产业和招商引资方面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工作谋划前瞻性不够,工作推进积极性不强,工作改进思路不够宽,工作成果时效性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发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职能,每周调度相关责任部门,对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推进及自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便于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3.关于自主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电力安全生产检查专业性不强,对根河光明热电、国网根河供电、输变电工区的安全生产检查主要集中在日常隐患排查、值班签到、持证上岗、灭火器、万能钥匙记录等层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参加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重点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学习。
二是组织4名工作人员参加并通过了2023年行政执法考试,下一步自治区统一印发执法证后即可开展执法工作。
三是不定期对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安全生产考核通报、应急演练方案脚本等内业资料进行检查。
四是对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岗位作业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操控台查看主汽流量、主汽温度、主给水压力等数值,督促企业一定要把好安全关,确保在供暖期安全平稳运行。
4.关于农业发展基础底数掌握不精准问题。
在根河市发改委上报关于“五大任务”推进、根河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根河市耕地质量检测等材料中,根河市耕地面积分别为2.54万亩、3.9万亩和3.3万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过与市农牧水利科技局、统计局进一步沟通对接,根河市辖区内耕地面积2.54万亩,育良农场耕地面积1.3万亩,耕地面积合计3.84万亩。今后将统一按此数据上报。
5.关于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缺失问题。
(1)常态化监管不到位。项目调度和监管不力,对项目开复工、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等失于监管。2019年至2022年,共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个,仅对9个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且未按要求对每个项目计划下达、计划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在线监测。例如,2018年根河市堤防安全防护工程,中标价615.5万元,2019年项目变更时,市发改委未及时监管和批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项目调度。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了“六个一”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开展日调度132次,周通报24期,提升项目开复工和施工进度。
二是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及时将上级下达的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类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至项目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及时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更新投资情况、工程形象进度数据。同时,对市区开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仔细查看项目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有力推动项目提速增效。
(2)存在先开工后立项问题。2016年以来,有26个项目开工时间在立项和审核备案时间之前。根白公路得耳布尔旅游项目,项目开工时间是2017年,完工时间是2018年,项目立项时间2019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以来,根河市发改委共审批项目32个,在审批项目时,均认真核查项目基本情况,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管,进行实地检查,杜绝项目先开工后立项情况发生。
(3)立项合规性、合法性把关不严。对不具备立项条件给予立项,存在重复立项、虚假立项现象,违反了“一项一码”规定。例如,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游客信息服务中心项目2019、2020年两次立项,由于地点更改不再实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把项目审批关,在项目赋码前,认真核实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严格实行一项一码,规范项目管理,对不再实施项目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申请删除,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二)推进“模范自治区”建设不到位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问题。
班子、一把手和相关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在民族理论和政策学习中存在差距,对民族工作组织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民族政策理论宣传等工作开展不足,在本部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不浓厚。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全面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目录清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 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通过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入脑入心。
(三)调度督导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不细不实
关于履行“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办公室职能缺位,日常调度、督导通报和推进落实不细不实问题。
(1)项目梳理不严谨。没有把“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动员储备项目纳入此次“大起底”行动中。有9个上级批复项目未剔除,大起底报告数与报表数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9个上级批复项目已剔除。同时认真核对待批项目相关数据,确保真实、准确。
(2)项目建设情况掌握不精准。2016年至2022年末立项212个,其中不再实施项目68个,手续不全25个,重复立项12个。例如,根河市森工办事处达斡尔族村农产品展示销售大厅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2019年通过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导,项目已完工。这个项目却在不再实施项目汇总表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项目审批由线下转为线上审批,项目单位对在线报送流程不熟悉,导致项目在录入时存在重复录入和一项多码现象,而旗县级发改委没有线上删除权限,需上报自治区删除。2022年待批项目大起底自治区反馈根河市项目清单212个,我市确定项目底数后与上级部门沟通,允许将重复项目列到不再实施汇总表中,由在线平台统一删除。
今后发改委将严把项目审批关,对项目严格实行一项一码,规范项目管理,对不再实施项目及时申请删除,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四)粮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
关于对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委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的整改不彻底问题。
主要集中在履行粮食主体责任方面不力,制定的《2022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计划》《根河市粮食应急预案》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完全落实。虽与9家粮食应急网点签订《粮食保障协议书》,但并未对应急网点进行实地审核,定期统计、监测粮油库存等工作,影响粮食安全的问题隐患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根河市9家粮食应急网点的经营种类以及库房进行实地摸底查看。实行粮油库存旬调度月报表机制,定期监测各粮食应急网点库存及价格波动情况,建立根河市应急网点成品粮油价格工作台账,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满足我市粮食应急需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0-5222622;
邮政信箱:根河市党政办公楼西侧三楼(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邮箱:ghsfgj@126.com。
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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