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烟再起。传媒见闻日前获悉,今日下午2:30,原调查记者刘虎状告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名誉侵权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刘虎与汤计的恩怨,始于刘虎等人曾撰写《新华社记者帮陕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收20万替人发“内参”,文章没写钱也不退》等文章,这些文章披露了汤计被举报收受他人250多平洋房、收受他人20万元答应“写内参”却不办事亦不退钱等事项。
因在其微信公众号“巴蜀独立评论”发布《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2022年初,刘虎和腾讯公司被汤计以网络侵权起诉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汤计的诉讼请求包括:删除涉事文章,永久关闭“巴蜀独立评论”公众号;刘虎连续30天在“巴蜀独立评论”头条文章以及全国公开发行的中央级媒体报纸上向汤计公开赔礼道歉;刘虎赔偿汤计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以及汤计维权产生的公证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律师费等10万元,腾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年7月19日,刘虎收到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新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刘虎的案涉文章中,对于未经查实的有关原告汤计的举报、评论等内容进行引述、整合,并进行了具有引导性、倾向性的叙述和评论,对文章所载内容未能尽到审核的审查义务,文章容易导致读者对汤计的名誉产生错误的认识,易使社会公众作出对汤计的贬低性评论,构成对汤计名誉权的侵害。在无证据证明腾讯公司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况下,腾讯公司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鉴于此,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刘虎在判决生效后,连续十日在涉案微信公号上发表致歉声明,并向汤计赔礼道歉,驳回汤计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400元,刘虎负担500元,汤计负担14900元。
刘虎彼时告诉澎湃新闻,他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并准备上诉。汤计则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除了对案件受理费不满意外,其他的结果都表示能接受,而且暂时没有上诉的打算。
2023年3月23日,二审裁定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故撤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2)内0102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发回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审法院裁定期间,网络上突然出现了一些直呼刘虎为“网络恶势力”的网帖。这些网帖,不仅表示刘虎等人通过自媒体账号在全国各地采写新闻、围攻执法机关、煽动网民情绪以扩大网络舆情,还称刘虎创建的微信群“记者的家”实为“拉拢媒体人”的“非法组织”。
虽然这些网帖并未署名作者,但汤计本人,疑似在多个微信群分享网帖链接。
资料显示,刘虎与汤计都是圈内赫赫有名的媒体人士。前者曾在国内多家媒体担任调查记者,拥有丰富的调查报道经验,后者在退休后被中共新华社党组记个人一等功。
在众多媒体人和曾经接受过刘虎帮助的当事人眼里,刘虎无疑是中国最敢于为民仗义执言的调查记者之一。
但刘虎的调查记者生涯也曾给他招来“麻烦”。十年前,因在微博实名举报地方官员腐败和讨论热点公共话题的帖子,刘虎被公安“跨省抓捕”、羁押、以“三罪候审”,最终因不符合提起公诉条件重获自由身。整个过程,历时346天。
本次的被告方汤计,曾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政文部主任、高级记者,被称作“呼格吉勒图冤案的最早报道者和冤案平反的主要推动者”,不过对于该头衔,一直有业内人士持质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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