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10月23日起,河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开始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和去年相比,2023年度职称评审,要注意以下事项:
科普工作对2022年以前不作要求
申报评审条件是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关注的问题。
通知提醒,申报卫生系列全省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申报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药学、技术专业的人员申报,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可申报。
对于科普工作,通知明确,由用人单位根据申报评审条件附则相关要求进行认定。2023年度申报评审,只需完成当年健康科普工作,对2022年及以前不作要求。
认定健康科普活动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但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健康科普讲座的照片、课件等;参与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的照片;科普文章扫描件或视频截图等。
申报专业、工作量有调整
关于申报专业,根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对个别申报专业进行调整。
自2023年起,医疗类增加生殖与遗传医学专业,对应考试专业为妇产科或泌尿外科;医疗类脑电图诊断专业更名为神经电生理(脑电图)诊断专业,对应考试专业为神经内科或脑电图技术。
关于工作量调整,文件明确,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方可申报。
非急诊科医师在近5年内如轮转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轮转急诊科门诊单元不超过基本门诊工作量的10%。
基层结核病专业增加无病房工作量;疼痛学专业调整为非手术为主临床专业(含有病房和无病房),不再列为其他临床专业(即参加诊疗患者人数不再作为评价项目);新增生殖与遗传医学专业工作量。
援外、援疆期间视同完成援派期间的基本工作量;对口支援(1年)期间由受援单位统计工作量,不超过基本工作量的20%。
感染防控科室专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公共卫生类别工作量进行统计,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传染病和医院感染防控数量、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以及感控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数量等,纳入工作量统计指标,但从事本专业工作量不低于晋升专业规定工作量的50%。
其他科室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仍需达到晋升专业规定工作量。
自2025年起,专兼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均需达到规定工作量要求。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
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通知提出,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且现申报类型应与考试申报类型(全省高级职称、基层高级职称、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一致,申报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
2021年度考试通过但未参加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可申报医疗类临床营养专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 计划生育专业按从事专业选择申报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专业。
注意选择正确的评审委员会
申报全省医疗类(临床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专业)、护理类、药学类(药学专业)、技术类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全省医疗类(中医类别专业)、药学类(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所有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所有专业)的人员应选择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
仍可享受优惠政策
通知提出,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享受以下职称晋升优惠政策:
优先申报、优先评审、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等。
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一线一档医务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以上政策在申报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享受过职称晋升优惠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一线医务人员中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中级职称不视为享受优惠政策,在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可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五种情况需报省人社厅审核
通知明确,下列情况需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的。
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考试免试的。
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服务,连续聘任满10年,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申请业务考试免试的。
申请年限破格申报评审的。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此外,下列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报的。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工作25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且高级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的。
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服务,连续聘任满10年且高级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的。
网上申报后要关注申报状态
通知明确,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由审批机关创建。
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申报人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咨询用人单位。
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评审材料扫描件。申报材料涉密的,要进行脱密处理后上传。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不含提交后退回修改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30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个人网上提交后,要关注申报状态,如遇“退回修改”,应及时按照退回原因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通知提醒,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评审材料扫描件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如出现扫描件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上传到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申报人自行承担。各级审核部门均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后或者审核截止时间后均不能退回修改。
两类人员不得推荐
10月25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召开的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工作培训会重申,自2022年起,河南开始实施的新的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条件侧重于临床专业能力的评价,向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以引导医务人员回归临床。
在今年的评审中,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省职称改革要求,不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推荐,长期脱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推荐。
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充分发挥职称的“指挥棒”作用。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审、监督”相结合的推荐要求,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办法,经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材料,真正把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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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吴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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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 河南省人社厅官网、医药卫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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