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凡是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属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和办理退休的,实际上和养老保险改革和缴费没有关系,因此就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退休“老人”。

这个退休“老人”和传统意义上的退休老人不是一个概念,传统的退休老人,指所有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年龄比较大了,达到了老人的划分标准,都称为老人,这个老人的概念是按照年龄结构来划分的,属于生理学意义上的概念。

在办理退休时,所谓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这是一个时间概念,改革的概念,退休方式的概念。按照老板制度办理退休的人,就是现代意义上的退休老人,这是和退休中人相对应的。

对于退休老人的养老金计算,就是按照老办法规定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其实过去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按照本人的工资和工龄的比例来计算退休费,再加上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除了退休老人以外,对于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就称为退休“中人”,这个中人也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养老金计算办法的概念,退休时间的概念,过渡期的概念。

退休“中人”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按照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采取保低限高的原则,如果按照老办法计算养老金高于新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执行,这是保低;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计算的执行,但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的部分要限高。

所谓限高,就是按照2014年10月以后退休年限规定的计发比例计发,比如2014年10月到2015年12为第一年,新办法高出老办法部分计发10%,2016年退休的计发20%,以此类推,到2024年退休的计发100%,这就是10年过渡期。退休中人的10年过渡期,实际就是限高的具体举措。

虽然退休中人的10年过渡期,到2023年已经是第9年了,但在部分地方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还没有完全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现在计发的养老金还是属于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退休“中人”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和过去退休老人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是有差别的,而是要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来执行。

在今天的这篇文章中,我们重点来探讨退休“中人”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主要包括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比如甘肃的这位网友,退休前的职级是四级调研员,工资级别是16级6档。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为1681元,计发比例为100%,所以基本工资计发的养老金是1681元。

第二部分是2014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为2759元。这部分需要说明的是,退休补贴标准不是按照退休前的职务来确定的,而是按照2014年9月的职务、职级来确定的。

第三部分是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补贴标准也是按照2014年9月的职务职级来增加的。该朋友增加的退休费为460元。

按照这三部分计算的养老金,就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这位网友作为四级调研员,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为4900元。

如果在养老金没有理顺的地方,那么该朋友的养老金就是按照4900元的来核定预发的,这位网友作为四级调研员,副处级退休的干部,每月4900元的养老金是不是比较低的呢?当然是比较低的,但这只是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

如果当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理顺以后,还要重新按照新办法来计算核定,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加上新办法计算超出老办法按照年度比例计算的部分,才属于自己真正的养老金,估计每月养老金至少在8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