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一均交通事故的判罚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法院对各方的责任判罚受到了广泛的质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件回忆
从警方公布的信息我们了解到,一名醉酒的男子钱某搭乘出租车,因为车费的问题与司机赵某发生了争吵,醉酒男子随后就下了出租车。
当出租车开走以后,这名醉酒的男子因为酒劲上来了,搞不清身在何处的他就躺在了马路主干道上。
过了一会儿,孙某驾驶小车经过,因为夜晚的视线不好,没有注意到路面上醉酒的钱某,直接就从钱某的身上碾压过去,造成钱某当场死亡。
要说这个孙某真够倒霉的,大晚上的,他怎么能预料到马路中间会躺着一个人呢?因为光线不好,即便他看见了也反应不过来。
法院判罚
案子发生在2022年,死者家属提出了128万的赔偿金额。
2023年10月28日,山东省人民法院经审理宣判:
1,孙某驾车将钱某碾压,系造成钱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89.6万。
2,赵某作为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明知将钱某置于车辆较多道路上,具有被其他车辆撞击的高度危险性,
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25.6万。
3,钱某于夜间躺卧在城市主干道行车道上,
应自行承担10%的责任,也就是12.8万。
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乘客是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官的判罚是在和稀泥。
也有网友说,出租车司机已经离开了,他凭什么要负责任呀?应该是死者自己付90%责任,碾压得实际付10%的责任。看来大家对烂酒的人一般不友好呀!
还有网友认为肇事车和出租车承担的责任比例太多了,因为这是醉酒者自寻死路。
不管两位司机赔多赔少,钱都主要是保险公司在承担。虽然那位醉酒者承担的责任最少,但他还搭进了一条命。
小编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出租车司机应该负很大的责任,载了一个醉鬼,竟然因为几十块钱的车费纠纷,将乘客扔大马路上,这个性质还是相当恶劣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