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军改前,武警部队有“两防”:边防和消防,前者事关边境安全、边防大业,后者则关乎着消防安全、稳定大局。比较特殊的是,武警边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虽然列武警序列,但却由公安部直接领导管理,因此也和武警警卫部队一起统称为“公安现役部队”。据公开资料显示,军改前,武警边防、武警消防的总兵力约为28万(消防部队约18万人、边防部队约10万人),二者的最高业务领导指挥部门是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公安部消防局(但在军改中,二者都退出武警现役序列了)。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武警边防、武警消防的概况。

首先,介绍一下武警边防部队(也称作“公安边防部队”)

和解放军边防部队主要侧重于保卫领土主权完整、反击外敌侵略有所不同,军改前的武警边防部队更多的是聚焦于边境秩序管控、出入境边防检查、打击偷渡/外逃/走私/运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既具备一定的军事属性、同时其警务执法属性也很鲜明。

而为了更好的做好“边防管控和出入境检查”事业,军改前,武警边防部队也有自己的领导机关,那就是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是正军级部门,部门主官是正军级武警少将、副职则是副军级武警少将,内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统一领导指挥、指导管理全国的武警边防部队。

此外,根据实际需要,军改前,除北京市外,其余30个省级行政区都设有相应的边防总队,编制级别主要分副军级、正师级、副师级三种;其中副军级是少数,如武警海南边防总队、武警新疆边防总队等就是副军级,而沿边沿海边防总队一般是正师级、内陆地区边防总队一般是副师级(且实行“总队、边检站”合一建制)。当时,武警边防部队10万大军,部署在4万多公里的边海防线以及400余个对外开放口岸,有力维护了我国的边海防安全和出入境秩序。

与此同时,我国在沿边或沿海的地级市、州、盟还专门设有武警边防支队(也称公安边防支队,数量共计110个),在沿边沿海的县一级则设有武警边防大队(也称公安边防大队,共计310个),在最基层的沿边沿海地区乡镇设立边防派出所,由此形成了严密的“总队—支队—大队—派出所”四级领导指挥体制。至于各个对外开放口岸,统一设立“边防检查站”;沿海地区按辖区范围大小分设公安海警支队、海警大队(其中公安海警支队的数量为20个)。

然后,介绍一下武警消防部队(也称作“公安消防部队”)

军改前,武警消防部队的总兵力也超过10万,而且规模比武警边防部队还要大、约18万人;武警消防部队主要担负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双重职能,其最高领导机关是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消防局是正军级部门,部门主官是正军级武警少将、副职则是副军级武警少将,内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统一领导指挥、指导管理全国的武警消防部队。

在力量结构方面,武警消防部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消防总队,级别为正师级;但少数任务重、编制大的消防总队,其军政主官会高配副军职武警少将。各消防总队机关则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领导管理相应的消防支队和直属力量;其中消防支队主要部署在各地级市、州、盟和直辖市城区,支队再往下就是各类消防大队、特勤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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