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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研究》第四十一卷要目

【理论探讨】

1.规范体系及其社会规范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刘作翔(3)

2.论李达的法学教育思想

徐亚文、邱安邦(23)

3.迈向新文科的法学教育范式三重定向

杜辉(41)

4.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守正与出新

王祥修、薛清嘉(63)

5.“一带一路”建设下涉非洲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罗迎、朱超然(87)

6.数字时代人才培养供需适配的法学教育因应

羊海燕、刘毅(113)

7.社科法学的现状、特征与趋势

——基于2001~2019年的376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实证研究

米传振(131)

【教学研究】

8.如何阅读法学经典著作?

陈景辉(159)

9.法学教育中成果导向理念的运用

杜健荣(176)

10.大数据在线案例库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以法理学课程为例

张玉洁(194)

1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实践

黄汇、曾益佳(211)

12.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衔接机制研究

茹克娅·霍加、金子璐(233)

13.新文科背景下证据法学课程的范式革新

步洋洋(249)

14.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实验室建设的若干思考

陈海嵩、郑玉芝(275)

【比较研究】

15.美国法律博士跨学科培养的基本路径及特征研究

——以哈佛大学法学院为例

邵宏润、裴兆斌(293)

【教育法治】

16.我国教育法典总则的编纂逻辑及内容构造的理论研判

孙天(313)

【法务反哺】

17.回应社会需求的法官知识配置

钱大军、岳陆(333)

【书评】

18.法理中心引领多元规范叙事融通的社科法学表达

——陈柏峰主编《法理学》读后感

姜明坤、党玉勤(349)

【理论探讨】

1.规范体系及其社会规范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作者:刘作翔(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法治与人权研究所、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内容提要:法律体系是一个有着严格要求的规则体系。在我国,能够纳入法律体系的,必须符合我国《立法法》对于法律形式的要求,即必须由有立法权的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才能进入法律体系的序列,成为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体系的这种严格性,必然带来其局限性。在法律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规范类型和体系存在,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我们没有办法把这些规范类型和体系都纳入法律体系中。因此,我们需要寻找一个新的命题、新的概念或新的范畴,把这些规范类型和体系纳入其框架之内。规范体系就是这样一个合适的、恰当的命题、概念和范畴。在规范体系概念之下,所有的规范类型和体系都可以纳入其中,它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规范体系内部,存在非常复杂的相互关系,对这些复杂关系的研究和厘清,不仅有重要的理论和学术价值,也对于法治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规范体系;规范类型;法律规范体系;社会规范体系;备案审查制度

2.论李达的法学教育思想

作者:徐亚文、邱安邦(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李达多年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形成了丰富的法学教育思想,主要包括在法学教育中渗透正确的政治观念;法理学教学、研究要体现中国特色,反映中国实际;招揽英才,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来推进法学教学改革;反对违反教育规律的措施。李达的法学教育思想很好地论证了中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正确指导思想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回应了法学教育如何处理教学与研究、理论与实践的命题,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李达;法学思想;法学教育;马克思主义法学

3.迈向新文科的法学教育范式三重定向

作者:杜辉(重庆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面向新文科的法学教育范式创新分别指向话语体系、学科体系、知识体系和人才体系的复杂变革,表征为价值性、科学性与融合性三重定向。价值性定向主要是完成价值秩序和话语体系塑造的目标,着眼于如何构建当代全球秩序安全稳健发展的价值准则,提炼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正当性价值准则以及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价值体系。科学性定向聚焦于如何面向中国、面向发展、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集成和深化法学知识体系,关系到法学教育创新的知识论问题。融合性定向则从形式上体现出新文科对于学科结构、方法思维等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要求,推进问题导向的科际整合和以集群化学科、融合性方法解决特定问题的功能优化。面对这些新的体系变革需求,中国法学教育范式转型应从宏观层面强化价值引领,从中观层面科学构建现代法学教育的主体内容,从微观层面系统精细地落实法学教育改革新举措。

关键词:新文科;法学教育范式;价值秩序;知识体系;学科融合

4.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守正与出新

作者:王祥修、薛清嘉(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化的趋势和对外开放的格局催生了大量高层次、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厚重的形成基础,当前的人才定位更具包容性,需要兼顾微观技艺与宏观视野。为此,人才培养要把握历史脉搏,紧贴国家战略需求,结合新时代背景兼顾守正与出新。一方面,坚守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与优秀传统,坚持价值引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落实国际化育人、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审视现有问题与最新形势,适当调整和出新,顺应分层培养的客观现实与规律,在强调本科宽口径、基础性教育和硕士专业化、类型化培养的基础上,重视博士研究生阶段人才培养的突破。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守正与出新的过程中需要适应多元化社会需求,深化实务部门与高校协同育人机制;适应复合型人才要求,倡导学科互动与学校互动,深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重视国别法人才培养;推进国际化进程,由“单一输出”转向“输出与输入并重”;完善配套政策,实现多维度支撑与赋能。

关键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守正;出新

5.“一带一路”建设下涉非洲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作者:罗迎、朱超然(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一带一路”建设下涉非洲的法律服务市场领域不断拓宽,涉非洲的法治人才面临解决“独特而又复杂”的法律风险需求的严峻现实挑战。当前我国涉非洲的法治人才数量和质量的供给,均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传统涉非洲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简单套用“法学+外语”复合型国际化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不清晰,涉非洲的语言培训与法律课堂的实践性教学效果不佳,课程体系不完善,法律实践训练强度与海外非洲实务平台搭建力度不足等问题。对此,我国高校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制定出明确且更具实践导向型的涉非洲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参照国际经验逐步形成“法学+英语+非洲主要小语种+N”与“企政学研”一体化相结合的协同创新培养模式,尝试采取传统课堂与“诊所式”法律课堂交互式运作方式革新涉非洲的法学教学模式,强化法律研究课程在涉非洲的课程体系的中心地位,建立科学的涉非洲的法治人才考核评价认证体系。

关键词:“一带一路”;涉非洲的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创新育人;“诊所式”法律教育

6.数字时代人才培养供需适配的法学教育因应

作者:羊海燕、刘毅(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西南医科大学)

内容提要:数字时代的数智技术强势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冲击了传统伦理价值和社会秩序,对法律人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要求,使法学教育面临新挑战。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与供给应当与数字时代的社会需求相适配,回应性的法学教育应当体现数字时代“数智人文”交叉学科相嵌相融之内涵要求,这与新文科建设理念高度契合。但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以及培养方案均未蕴含和彰显数智素养的时代之需,其教育教学内容设计亦为肤浅表象地简单植入,未能体现“数智+法学”的融通与交互。新文科语境下的法学教育转型改革,应当重塑时代价值理念,打破学科壁垒,创新教学方式和培养模式,构建新型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建立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满足“数智法治”的人才需求,彰显新文科“质性”。

关键词:新文科;数字时代;数智素养;数智人文;法学教育

7.社科法学的现状、特征与趋势

——基于2001~2019年的376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实证研究

作者:米传振(成都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社科法学在法学二级学科的分布并不均衡,其各组成部分亦呈现出不均衡的发展态势。以中国知网上运用社科法学研究方法的376篇博士论文进行考察发现:从样本容量看,法经济学的学术影响超过了法社会学;法学院培养了大多数有法社会学偏好的博士,社会学专业的博士对法社会学的参与有限;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消费者”形成了“以法学专业为主+少部分社会学专业”的局面;法学院培养的博士在法经济学博士论文中占多数,经管类院系培养的博士次之;与法社会学相比,法经济学研究者的专业出身更多样化;从引证数据看,法经济学博士论文的学术影响力大于法社会学博士论文;对学术论文创新性的要求会吸引一部分博士运用法经济学方法;从产出趋势看,运用社科法学方法的博士论文在2010年左右达到高峰;很难说运用社科法学方法就能帮助学者提高学术产出的质量和数量。

关键词:社科法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教义学;博士论文

【教学研究】

8.如何阅读法学经典著作?

作者:陈景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要想理解“如何阅读法学经典”的问题,一方面,需要理解阅读对于大学学习的意义;另一方面,需要掌握几种具体的阅读方法。就前者而言,由于阅读的过程其实就是自我教育的过程,所以阅读其实是大学教育或学习的构成性因素;就后者而言,阅读相当于是对写作或研究过程的回溯,因此掌握以下几种研究方法,并进行逆向操作,就等于是阅读的方法。具体来讲,这包括欧几里得证明法、分析—综合法与思想实验。

关键词:阅读;欧几里得证明法;分析—综合法;思想实验

9.法学教育中成果导向理念的运用

作者:杜健荣(云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作为一种新兴教育理论,成果导向理念在促进培养要求明晰化、课程体系结构化及教学方式精细化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在法学教育领域,美国律师协会及各法学院较早开展了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改革,形成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实践经验。我国法学教育应当综合考量域外经验与本国实际,通过建立最终学习成果、对课程及课程体系进行反向设计、对学习成果开展评价评估,推动法学教育的提质增效及范式转换。

关键词:法学教育;成果导向教育;学习成果

10.大数据在线案例库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以法理学课程为例

作者:张玉洁(广州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法理学课程的案例教学模式正在逐步向大数据在线案例库教学模式转型,以克服其“授而不新、学而不用”倾向、同质化现象、社会适应性不强等弊端。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学本科生对法理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本研究以案例教学法、基于情境认知与建构主义教学观以及大数据分析原理为理论基础,围绕“北大法宝”数据库构建起大数据在线案例库教学模式,并通过课堂实践证明了该模式有助于提升学生对法理学基础知识的深度理解和灵活应用。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在线案例库教学模式并不适宜采用疑难案件作为案例样本,而应当采用具有普遍意义、典型意义的案例,并同时兼顾法律学科的人文关怀,以此提升法理学课程的实践性和价值性。

关键词:大数据;在线案例库;法理学;案例教学

1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实践

作者:黄汇、曾益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新科技法治创新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师资结构单一、课程设置不合理、人才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从而使我国高端知识产权人才难以具备复合型、多元化、职业化、国际化等特征。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的论证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通过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开发高质量精品课程、打造高标准合作平台,推动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取得成效。同时,也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反馈机制的构建,及时发现并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人才培养的制度机制得以有效实施。

关键词: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知识产权一级学科;产教融合;反馈机制

12.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衔接机制研究

作者:茹克娅·霍加、金子璐(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内容提要: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关乎国家法治建设健康运行及行稳致远。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已成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教学内容过于偏向理论而缺乏实践能力的培养模式,无法满足新时代法治人才需求。只有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精英化,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人才的需要,特别是在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下,国家、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可谓是求贤若渴。故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律硕士教育有效衔接,找到契合的最优路径,则事倍功半,不仅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又提升处理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形成多元有效衔接机制,从而为国家培养真正优秀的法律人才。

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改革

13.新文科背景下证据法学课程的范式革新

作者:步洋洋(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作为《法学专业国标》课程分类模式下的核心课程之一,证据法学具有典型的知识性、方法性、开放性与跨学科性特征。此一课程不仅在课程目标方面与“新文科”内涵下的“实践”“认知”逻辑相因应,而且在学科属性方面同“新文科”内涵下的“交叉”“融合”要义相契合。立足于“新文科”改革的时代背景,从消解证据法学课程本身所外化出的课程设置“依附性”明显、课程内容情景性不足等问题的现实出发,基于“新文科”内涵与证据法学课程的因应关系,以及此一课程本身的学科定位、学科特征等多重考量,“新文科”背景下证据法学课程的范式革新应当统筹以“传承”“创新”为核心的知识逻辑与以“实践”“认知”为核心的社会逻辑,构建“规范——理论——案例”的递进式课程体系,并以教义学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的适度引入革新证据法学理论教学体系的方式、方法,以“共同体”学习模式的确立优化证据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运行,进而有效地塑造学生的证据分析思维和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实现课程本身所承载的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的三位一体式目标,为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作出支撑性贡献。

关键词:新文科;证据法学;跨学科;范式革新;法治思维

14.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实验室建设的若干思考

作者:陈海嵩、郑玉芝(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内容提要:在新文科发展背景下,为更好服务于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变革创新,新一轮的法学实验室特色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正在蓬勃发展。本文以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实践为例,从其发展脉络和现状出发,提炼出法学实验室的一般特征,指出我国当前法学实验室建设可能存在的片面认识和创新误区,尚不能满足新文科建设的需要。今后,我国法学实验室建设应进一步明确自身的价值定位,并遵循分步实施、共建共享和系统优化的基本原则,从教学体系、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三方面不断寻求完善。

关键词:新文科建设;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法学实验室;信息化

【比较研究】

15.美国法律博士跨学科培养的基本路径及特征研究

——以哈佛大学法学院为例

作者:邵宏润、裴兆斌(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内容提要:当今法律问题呈现复杂化特征。法学教育跨学科化既是应对挑战又是遵循学科发展规律之举。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跨学科系列项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培养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跨学科项目表现出以下鲜明特征:跨学科教育理念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导;协同性资源共享成为法律人才培养过程的载体;联合组织管理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这对我国法治人才跨学科培养有着重要启示意义:一是注重回应社会需求,找准跨学科法治人才培养定位;二是重视跨学科思维,拓宽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三是应当变革管理体制,增设跨学科法治人才培养组织机构。

关键词:哈佛大学;法学院;跨学科培养;法律博士;跨学院

【教育法治】

16.我国教育法典总则的编纂逻辑及内容构造的理论研判

作者:孙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内容提要:我国未来的教育法典应当采取法典编纂的形式,并采纳先完备教育单行法,再制定教育法典总则,最后出台教育法典的步骤。因此,教育法典总则之于法典编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对于维系教育法典的体系性与稳定性,推动法典施行亦意义重大。教育法典总则的编纂应当以法律关系而非法律权利作为逻辑主线。在编纂途径方面,教育法典总则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各教育单行法中“提取公因式”,从而确保总则的统领地位。在内容构造方面,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经验以及教育法律关系理论,教育法典总则应包括教育基本规定、教育主体、教育权利与权力、教育法律行为、教育类型以及教育法律责任六章。

关键词:教育法典;总则;法律关系;教育单行法;提取公因式

【法务反哺】

17.回应社会需求的法官知识配置

作者:钱大军、岳陆(吉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为了缓解司法判决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疏离感,在恪守司法的规律与内在逻辑的前提下,司法判决也不能全然不顾其社会效果。目前从司法审判改革入手也许能够有所改变。法官作为司法审判人员,其知识结构,尤其是社会知识就需要重新配置以使司法判决能够在坚持法律逻辑的基础上得到社会的认可。在法学教育、法官职业教育培训的知识配置上要逐步将社会知识纳入其中。

关键词:法学教育;知识配置;司法审判

【书评】

18.法理中心引领多元规范叙事融通的社科法学表达

——陈柏峰主编《法理学》读后感

作者:姜明坤、党玉勤(东南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中国法理学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再出发需要系统化提炼不足、凸现成就的载体,型构理想的法理学教材属于入口之一。因应法学教育需求、立足学术研究前沿、接续学科经典教材、融入团队研究特色,陈柏峰教授主编的《法理学》适时推出,并在理论与实务界引发较大反响。蕴于内容中的编写理念:包括但不限于秉持法理中心,摹多维法理学风景;强调多元规范,肯定制定法的地位;力图找回国家,讲述大国治理智慧;融通三分方案,立足通识彰显学理;考量学生需求,尊重知识选择权利。依托此书在内的法理学教材展开研究、教育、学习,坚持从“我注六经”到“六经注我”,即从思考为何是他与它走向不仅阅读他与它的进阶之路有利于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人格塑造”的多维目标,应予重视。

关键词:法治之理;多元规范;法学教材;社科法学;法学阅读

本刊是西北政法大学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学术集刊。恪守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开放性原则,刊载法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探索法学教育教学规律。2009年创刊,每年出版4卷。刊物现已入选CSSCI来源集刊,并被中国知网、北大法宝等数据库收录。

责任编辑 | 刘卓知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宋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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