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61号)、《甘肃省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62号)文件规定的业绩条件标准,经本人申报,学校、学区推荐,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查,拟推荐王维新等46名同志评审全省有效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高平平等15名同志评审县以下基层有效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县教育局6622164 县人社局6622167

陇西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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