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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

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组字〔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定陶区公开招聘30名全日制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录岗位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6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六)具有菏泽市定陶区常住户籍(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迁入,登记时间、登记机关以户口本为准);

(七)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具有定陶区镇(街道)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现役军人;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等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届时点击打开“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入口”图片飘窗,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反馈理由。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1月11日16:00前及时与定陶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530-2118068)。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到区民政局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4、请考生于2023年11月16日11:00— 11月19日9:30登录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和《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证件照片5张及以下材料:

①《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具有镇(街道)及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于2023年11月6日前取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取消面试资格。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质和组织协调、矛盾调处、人际沟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合格线最低为60分(含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具有定陶区镇(街道)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名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等级确定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社区工作者,根据拟定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标准,工资来源由区财政拨付,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内,因聘用人员辞职、考入公务员、事业编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解释,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定陶区民政局 0530-2118068 。

附件: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9日

02

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

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单县事业单位2023年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单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除符合报考单县公安局定向岗位要求的人员外,单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全额)在编在岗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单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相关定向招聘岗位。

定向岗位达不到招聘规定开考比例,将该岗位计划调剂到单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的综合管理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单县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1月7日18:00

报名网址:http://www.shanxian.gov.cn/(单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1月7日12:00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5日11:00—11月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11月7日18:00前及时与单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30-468002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后果自负)。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8日(8:30-12:00)到单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资格审查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证明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报考的,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单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单县所报考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七、其他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4680029。

附件1:2023年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03

2023年“才聚齐鲁 成就未来”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菏泽机场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省委、省政府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肩负着统筹全省机场资源整合、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促进全省民航高质量发展重任,2019年2月正式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01.9亿元。目前,集团下辖济南、烟台、威海、临沂、日照、东营、菏泽7个权属机场,委托管理济宁曲阜机场。集团成立以来,紧紧锚定“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山东半岛机场群、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机场管理集团”的“双一流”发展目标,牢牢把握“一三四六”总体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大融合、大建设、大发展”三大战略,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协同推进机场规划建设、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坚定不移做大客货主业,实施差异化功能定位,促进机场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各权属机场呈现出一体化管理、协同化运营、特色化发展的崭新局面。

菏泽牡丹机场于2021年4月2日正式通航,同年12月28日,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菏泽机场有限公司成立,菏泽机场正式纳入省机场管理集团统一管理。作为鲁苏豫皖四省交界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菏泽机场以实际行动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开航以来,累计执行航线25条,通达国内28个主要城市,完成旅客吞吐量132万人次,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交通强省建设、促进区域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菏泽机场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等相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素养。

4.有志于在菏泽长期发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请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菏泽机场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Word)和《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Excel),连同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样式见附件)、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料,一并按照《提报证件样板》格式以附件的形式于2023年11月5日17点前(过期不予受理)发送至hzjczp2023@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且只需发送一次邮件,未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及一人报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履历评价、测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履历评价的报名人员原则上采取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公司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测试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测试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三方协议(校园招聘)

与测试通过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四)考察

综合履历评价、测试情况,必要时组织背景调查,在一定范围内考察并公示。

(五)体检

考察环节通过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或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在菏泽机场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为菏泽机场,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每位应聘者仅需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

(四)菏泽机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人才招聘相关规定的招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名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7622089

监督电话:0530-7622068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菏泽牡丹机场生活服务中心

下载附件

来源:定陶区人民政府、单县人民政府、菏泽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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