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纪委监委官方账号海城清苑11月1日消息,海城3人涉嫌违法违纪被通报:

1、市粮食局原调研员朱某波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朱某波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粮食企业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粮食车队资产出让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2022年12月30日,朱某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第四中学团委书记马某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马某玉身为共产党员,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2022年10月24日,马某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马风镇二道村委会委员邢某违反组织纪律问题。邢某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马风镇二道村委会委员期间,在发展党员政审过程中,出具虚假材料,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2022年9月23日,邢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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