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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区楼宇、支付账单、存取快递

轻轻一扫人脸

方便又快捷

如今

有消费者反映

到超市购物存个包也要“刷脸”

便捷的背后

滥用人脸识别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担忧

刷脸”时代

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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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近日王女士反映称,某超市储物柜更新之后采用人脸识别存取物品。王女士无法接受,认为人脸识别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而且超市也不应该收集消费者的人脸信息,“只有刷脸才能使用储物功能,消费者难道没有选择权?”她和商家协商要求换回原来的储物柜,却遭到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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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上述投诉后,闵行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核实情况。消费者表示,该超市储物柜之前采用纸质条形码存取物品,现在改为人脸识别,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闵行区消保委也与经营者进行了沟通,经营者表示改为人脸识别柜是由于原来的柜机老化,同时考虑到新款柜机可以规避小票丢失的风险,故而进行了更换。针对这一情况,建议商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做出调整,保留部分传统储存柜以供消费者选择,同时,也应妥善监管柜机所收集的人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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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诉点评

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导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人身、财产权益受到危害。同时,相较于数字密码等信息,人脸信息这样的生物特征具有唯一性、难以改变的特性。密码丢失尚可更改,但“换脸”却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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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针对发生在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脸信息处理在“告知+同意”规则的基础上,还增设了“单独同意”的要求。如果超市等经营场所没有明示有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且未取得消费者单独同意,则应该对消费者承担侵权行政、民事责任。

针对人脸识别储物柜的使用,闵行区消保委建议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更多具体举措,更详细清晰地规范自身行为。例如,就人脸识别和人脸图像处理等事项,进行单独弹窗以获得消费者同意。同时,应当将消费者意见纳入参考,尽可能保留一部分传统操作方式,提供多种选项以满足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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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文静(实习)

供稿:区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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