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罚款16.8855万元。

违法事实:2018年8月,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片区规划三路北侧占地16.89亩(11257平方米)修建彩钢板房及硬化地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

信用中国网站还披露,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11日因项目经理擅自离岗被罚款1万元。

违法事实: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在金通桃李园23#、26#-32#、2#、公厕、开闭所配电房1、开闭所配电房2、配电房1、配电房2、水泵房及C地块地下车库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擅自离岗,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尤其在刚刚过去的10月份,单月新增13条被执行人信息。

其中,有6条执行法院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条执行法院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此外,查询信用南通还发现,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曾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