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24】小明和小红哪天结婚?

案例
小明和邻居家小红。从小学、幼儿园到初中到高中,都玩得相当好,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俩人非常喜欢,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人都考上了大学,但是不在一个大学,为了避免两人分手,于是两人就决定要结婚。家里边儿给他们办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俩人也洞房花烛了。那请问两个人是不是结了婚呢?

律师说法:登记是结婚,没有登记不算结婚
结婚是男女经过合法注册结为夫妻,会产生一系列权利义务。
根据我们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两个人高中毕业还没上大学,小明不到22小,小红不到20,是不能结婚的。农村那办酒席、办婚礼,那都不算正式的结婚。
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049条的规定呢,结婚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机关申请登记,发给结婚证才算是结婚。没有发给结婚证呢,不算结婚。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