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
中卫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
不高于0.45元/千瓦时,
(不含电费,按充电电度计算收取,下浮幅度不限)
于11月1日起实行。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成为了新型城市必备的基础设施。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经营单位不断增多,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缺乏行业价格约束,易导致收费乱象。据统计,中卫市现有电动汽车2299辆,其中,小型客车2025辆,占比88.08%,大型车辆274辆,占比11.92%。
(新能源汽车正在充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印发了《关于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制定了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所有充电设施经营企业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及充电设施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
“我以前充一次电花费30元,收费标准调整后,充一次电花费18元左右,可节省近一半的钱。”中宁县出租车司机王金萍说。(全媒体记者 房媛 杨珊 文/图)
来源:中卫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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