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强在吉林市公安局遭审讯7天后,被指控杀害自己的前女友,从此失去了18年的人身自由。

期间,吉林省高院退休副院长和吉林省检察院退休公诉处长曾联手做无罪辩护,但被告人仍被判死缓;申请再审,过去了一年也杳无音讯。

时任京华时报记者李显峰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率先发出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报道一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会见刘吉强吉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最终,刘吉强被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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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口供就定罪

1998年2月,吉林省吉林市发生一桩凶杀案。案发后,刘吉强被传唤,在公安局失去人身自由的7天时间里,他供述了杀害前女友郭红宇的详细过程,但之后刘吉强翻供,控告警方刑讯逼供。

该案经历一次发回重审,多次撤诉后再起诉,吉林市中院一审判处刘吉强死缓。上诉之后,吉林省高院原副院长冯守理和吉林省检察院为其做无罪辩护,但未能扭转死缓定局。

2014年,记者李显峰来到吉林市采访,彼时刘吉强还在监狱服刑。在吉林市检察院,记者看到了当年的笔录,记载了那时的场景——

“你在公安机关说的(有罪供述)那么细,是怎么回事?”

“有个白头发姓于的老头,一步步引诱我。说的不对就不记,说的符合他的要求就记。我真冤。”

“他们轮流打我,换班睡觉,一直打到天亮。我的裤子被打掉了,一直赤裸着下身吊在那里。”

对此,记者李显峰向吉林市第一看守所的一名退休管教求证,该管教证实,刘吉强入所时全身遍布点状烧烫伤,包括腋下、下体隐私处等要害部位,有的都已经连成了片。该管教称,他能辨别出这是电击伤。

但当时吉林市政法委的调查结论是不存在刑讯逼供,此后法院的有罪判决中多次引用该调查结论。

记者李显峰采访到了刘吉强的其中一位辩护人,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的杨玉波。

杨玉波向记者回忆道:当时第一次开庭,审判长问,是否收到起诉书?刘吉强说没收到。庭上一度尴尬,庭下一片哗然。此外,不管是作案时间还是作案细节,证据链存多处硬伤。而且,如果真是刘吉强干的,作案手段如此残忍,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根本就不可能留活口(判处死缓)。

二审后,吉林省高院原副院长冯守理也介入成为刘吉强的辩护人。一个是资深法官,一个是资深公诉人,两人反复推敲后达成共识:刘吉强不是凶手。可最终二审判决出来,仍是维持死缓,令两位顶尖辩护人大跌眼镜。

据了解,当年二审的主审法官宋翔因违法获罪,在监狱服刑。记者李显峰来到吉林市中院,想找到当时的一审法官冯其胜,但被以采访需要上级批准为由拒绝。

吉林市城西地区检察院控申处案件审理科科长于丹对记者李显峰承认:“这个案子的证据确实不是太好。”

2014年8月,经过充分详实的调查,京华时报记者李显峰发出报道《吉林男子涉凶杀疑案鸣冤16年 警方被指伪造口供》。

(http://news.cntv.cn/2014/08/18/ARTI1408314703008174.shtml)

报道发出后,引起社会关注。一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的两名干部在吉林监狱会见了刘吉强。

吉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2015年7月2日,吉林省检察院作出复查结论。复查认为,吉林市中院和吉林省高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向吉林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此后李显峰到北京青年报任职,但仍对刘吉强案保持关注。再审开庭当天,北京青年报记者李显峰发出追踪报道《18年前杀人案今重审 公诉方或将支持被告人无罪》。

(http://m.cnr.cn/news/20160419/t20160419_521910759.html)

2016年4月19日,吉林省高院再审开庭。10天后刘吉强被改判无罪,当庭获释。

2017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刘吉强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刘吉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不懈推动纠错,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无罪。深刻反省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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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关注到媒体报道”

近日,“改变de力量”联系到当年报道这起案件的记者李显峰(现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和他交流了当时的报道经历。

改变de力量:当初是怎么了解到这件事的?

李显峰: 有一天,我在报社值班,刘吉强的姐姐打报社的热线,恰好是我接的。

改变de力量:了解后你怎么看?

李显峰: 家属反映案件存在刑讯逼供,说刘吉强承认杀人的口供是警察打出来的,也提供了证据,我判断,问题属实。

对这类选题,我恰好感兴趣。当时有个背景,前一年,2013年3月,浙江张氏叔侄杀人案平反,改判无罪,在全国影响很大;同年7月,中央政法委为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下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同年年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所以在十八大之后,掀起一股冤案平反潮,在这过程当中,媒体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有不少冤案是媒体批露出来,推动司法机关纠错的。

改变de力量:有哪些采访细节让你印象深刻?

李显峰: 司法工作人员的良心。 吉林市第一看守所的管教王仲,他不仅在以前给刘吉强作过证,证明他入所的时候身上全身受过电击伤,十多年后,已经退休了,不避事,接受了我的采访,说了真话。这很难得! 还有杨玉波老先生,曾经是省检的公诉处处长,退休后他一直在幕后不遗余力和省检沟通,反映这个案件。

改变de力量:最高检为何会派人会见刘吉强?

李显峰: 不清楚,得问他们。但可以揣测:一是,最高检关注到媒体报道;二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就这起案件,向最高检请示过;三是,家属向最高检提出申诉。

改变de力量:你所报道的刘吉强案登上了2017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有何感想?

李显峰: 挺好。写进报告,是他们的业绩,但最重要的是,要更好地贯彻“疑罪从无”!

改变de力量: 在遭受严重不公对待的案件中,媒体报道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李显峰:媒体用公信力背书,替弱者发声,监督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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