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11月3日消息(记者谭在龙)从贵州、湖北等地猎捕猎杀小灵猫(国家一级)、中华斑羚、豹猫、猕猴等国家二级及以上野生动物,贩卖至河南等地,从中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查获各类野生动物238只(头),捣毁一条涉及多省的危害野生动物利益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涉案价值近百万元。
主要犯罪嫌疑人指认涉案野生动物(通讯员供图,央广网发)
兴山县,位于湖北省西部,长江西陵峡北侧,毗邻神农架林区,境内国家保护动物共有3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59种,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
今年8月,兴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宜昌市夷陵区卢某某和河南省新野县曹某某先后多次到兴山县古夫镇平水村秘密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接警后,兴山警方高度重视,通过对线索和被举报人隐蔽核查,发现二人贩卖野生动物线索属实。
今年7月底至8月初,河南省新野县曹某某先后两次来到兴山县,以每只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从古夫镇平水村村民龙某某手中收购5只野生猕猴;宜昌市夷陵区卢某某也曾多次来到兴山收购猕猴并转卖给曹某某,同时存在大量收购其他珍贵野生动物嫌疑。
巡线追踪一举捣毁涉案犯罪团伙
8月31日,在宜昌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的指导下,兴山县公安局迅速抽调刑侦、网安等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专案民警在获取的线索和证据中剥茧寻找线索,通过连续蹲守、走访和视频取证,成功锁定包括以曹某某、龙某某、卢某某为首的危害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因该案涉案人员多、案件范围广、跨度时间长、涉案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专案民警为避免打草惊蛇,制定了“先抓收购方、再抓盗猎者”的侦办方案。
民警正在对查获的野生动物分类登记(通讯员供图,央广网发)
夷陵区收购贩卖人员卢某某成为首个落网的主要犯罪成员。在前期线索摸排与蹲守中,民警发现卢某某除了经常往返兴山外,还多次前往贵州等地活动。9月初,专案组民警对其展开不间断蹲守。9月8日,卢某某驾车往返贵州、秭归等地,随车带回10只野生猕猴。9日上午,在猕猴“出货”之际,专案民警迅速收网,将卢某某在其家中抓获。
“当我们打开卢某某家冰柜时,里面的东西真的让我们大为震惊。”据办案民警黄海炎介绍,除了前一晚带回的10只野生猕猴活体外,卢某某家的两个冰柜内还藏匿了小灵猫(国家一级)、中华斑羚、豹猫等各类珍贵野生动物死体81只(头),同时查获各种蛇类活体43条,猎套10副。
随后办案民警对卢某某展开突击审讯,在如山的铁证下,卢某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供述出兴山、秭归、贵州等地9名负责猎捕野生动物的主要犯罪人员和购买野生猕猴的河南籍嫌疑人曹某某。
在基本查清犯罪团伙活动轨迹的基础上,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兵分多路先后前往河南、贵州等地开展案件侦查和抓捕工作,陆续将涉及该案的另外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多名犯罪嫌疑人家中查获各类野生动物死体92只(头),并循线追踪查获枪支11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至此,涉及此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涉案动物活体都已“到案”部分已经放生
主犯曹某某被抓获后,民警在其“猴场”内查获了前期收购的12只野生猕猴。据曹某某交代,他主要从事给医药公司提供人工驯养实验用猕猴,但由于猴场内驯养猕猴成活率不高,亏损严重,曹某某便心生邪念,意欲购买野生猕猴充当驯养猕猴出售。由于野生猕猴野性较重,曹某某尚未驯服出售就被警方查获。22只猕猴也幸免于难,被悉数追回并寄养于宜昌市大老岭自然保护区。
民警将部分符合放生条件的野生猕猴,放生至宜昌市大老岭自然保护区(通讯员供图,央广网发)
近日,民警在完成提取涉案野生动物检材后,将43条蛇类放生。同时,将部分身体状况良好、符合放生条件的猕猴放生。(通讯员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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