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区停车位的问题日益受到业主们的关注。业主们普遍关心是否有权免费使用小区停车位,那么,小区停车位业主能免费使用吗?

网友咨询:

小区停车位业主能免费使用吗

律师解答:

小区停车位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停车位的情况存在。在没有将停车场对外出租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免费使用。但若存在出租停车场的意向,必须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并符合法定条件。小区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是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是业主共有。如果小区物业人员得到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是可以收费的。

律师补充:

地下室地下停车场是不能抵押销售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公共面积,其产权应该属于建筑物内参与分摊该公共面积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由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不允许销售、抵押。但是在建筑报建和预售审批的时候已经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停车场以及车位是可以销售、抵押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董建春律师简介

入选山东省首届公益网评“我最喜爱的名律师”。有各级法院的办案经验,在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办理过案件,近20年法律工作的积累,经验丰富,作风干练,敬业勤奋,平易近人,擅长办理疑难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