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积极发挥信用监管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工作落实成果促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积极为市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切实提升市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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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以年报为抓手,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大力宣传发动和引导规范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年报公示,及时、真实向公众披露财务、经营信息。全旗2022年度年报企业应报1384户,实报1224户,年报率88.4%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08户,实报95户,年报率88%;个体工商户应报4239户,实报3028户,年报率71.4%。

二是推进联合激励惩戒机制,改善信用环境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对未按时年报及抽查中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失联等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以来,全旗市场监管系统今年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57户次,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对严重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禁入,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三是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对自我纠错,符合修复法定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其进行信用修复,规避失信风险。积极优化修复流程,主动指导市场主体准备材料,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信用修复模块,提交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在线审核,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全程“不见面”“网上办”,大大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今年以来,办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80户次,其中受理线上申请112户次,线下办理268户次。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持续开展多维度、深层次宣传活动,全面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提升信用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总编辑:罗志军

责任编辑:罗腾亚

本期编辑: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