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交警曝光一批三轮车违法行为

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可谓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然而总有一些人为图一时便捷

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

这样不仅害人害己

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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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16时38分许,我大队执勤交警在卫横线横东村路段查处当事人付某兵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3年11月2日08时47分许,我大队执勤交警在厢城街与中条山路交叉口查处当事人王某良驾驶三轮车实施准驾车型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3年11月2日9时49分许,我大队执勤交警在卫横线白家涧路段查处当事人樊某姣驾驶车号为晋M****3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实施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3年11月2日08时47分许,我大队执勤交警在厢城街与中条山路交叉口查处当事人张某安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3年11月3日11时30分许,我大队执勤交警在卫东线郇王村路段查处当事人姚某明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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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交警温馨提示: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旦酿成大祸,必将追悔莫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三轮车请自觉做到:戴头盔、有保险、不违法载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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