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簿公堂,矛盾就解决了。小小调解室,真能解决大麻烦!”这是衡阳县公安局岘山派出所民警在调处群众矛盾纠纷中的一个画面。为了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衡阳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中心,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立足基层派出所现状,依托调解室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接待化解和依法处置工作,构筑起立体化、全面化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岘山派出所调解室中,由该所教导员何荣辉(获评“衡阳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本村村民肖高敏(获评“中国好人”称号)、黄广东(获评“湖南好人”称号)组成的调解小分队,充分发挥调解能手在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岘山派出所道德模范调解室,致力打造“全县叫得响、工作做得好、群众信得过”的道德模范调解工作室,深受辖区群众好评。

“农村邻里之间经常会因占地、排水、采光、通行、宅基地界限、田土灌溉等发生争议,部分群众为维护自身利益,解决纠纷的方式往往激烈化。不过在化解矛盾时发现,村民们往往会听从身边德高望重的人的劝解。”这是省厅下沉基层民警晏鑫宇在农村工作以来的一个感悟。

为更好地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精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岘山派出所统筹社会资源,结合本地特色,创新性设立道德模范调解室,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

壮大调解队伍

岘山派出所教导员何荣辉同志在农村工作21年,曾获衡阳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湖南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与村民关系密切。今年6月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治安支队的正确指导下,由何荣辉同志牵头负责成立道德模范调解室,通过聘请岘山籍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肖高敏、黄广东、龙正良同志为调解员,全所民辅警参与的模式,更加高效地调解纠纷矛盾,同时通过调解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有效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架好排查网

以道德模范调解室为主体,统筹乡镇司法、驻村辅警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等社会力量,定期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构建起了镇、村(社区)、网格“三位一体”的调解组织网络,牢牢掌握了矛盾化解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中。近年来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分级分类调解

根据矛盾调解难易程度,道德模范调解室精准分类分级施策化解矛盾。针对邻里纠纷、家庭、婚姻引发的矛盾,由驻村辅警和网格员先期调解,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针对接处警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实行首接责任制,由民辅警跟踪化解,确保矛盾不激化;针对积怨较深、疑难复杂的纠纷矛盾,由道德模范调解室牵头,采取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人民调解员联动模式,整合资源力量共同化解矛盾。自道德模范调解室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各类纠纷矛盾30余起,形成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社、难事不出岘山”的善治格局。

岘山派出所将继续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防范案事件发生的治理源头,牢固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理念,不断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模式。

三审:罗爱君

二审:黄韬

责编:黄周生

编辑:谭婷

来源:岘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