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汝晔 张锡坤

当“老有所养”变成“老来维权”时,648位平均年龄73岁的老人依旧选择站出来,继续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9年,长沙爱之心养老公寓因非法集资“爆雷”,两名主犯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五千多名老人的6亿余元本金至今尚未退还。

今年8月,爱之心老年公寓案被民政部公布为全国7起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典型案例之一。今年,老人们起诉天心区发改局、住建局等7个行政机关,但法院从程序上否定了原告的起诉资格。

可648位老人并不愿意就此止步,“我们就两个诉求,一是法院能受理立案,二是开庭公开审理。”(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爆料电话:0531-85193656;邮箱:405617016@qq.com)

不愿离开的老人

11月3日,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兴隆村的爱之心老年公寓大门紧闭,一片冷清,只有门口的保安在值守。

记者注意到,与兴隆村村民的平房相比,爱之心老年公寓的两栋大楼显得非常气派,大楼的外立面贴着土黄色瓷砖,公寓内的路面干净整洁,阳光照在蓝色的窗户玻璃,十分耀眼,可与气派格格不入的,是楼内空无一人的寂然。

爱之心老年公寓大门紧闭,门口只有保安值守

透过大门的围栏向内望去,大厅内空空荡荡,一些楼层的窗户敞开着,不见工作人员的踪影。

“没有几个老人在这里住了,现在都搬出去了。”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自从老年公寓出了事后,不少老人陆陆续续地搬走,往日的老年公寓大楼也就恢复了沉寂。

爱之心养老公寓是由长沙爱之心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租用大托铺街道兴隆村的集体土地建成的,2011年开始建设,2016年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养老公寓因非法集资“爆雷”后,住在里面的老人越来越少。

今年下半年,随着政府对老人进行分流安置,大多数老人选择了离开。

当然,也有不愿离开公寓的老人,80多岁的吴奶奶和黄奶奶依旧继续住在房间里——这个曾被他们视作后半辈子养老的地方。

之所以不肯走,是因为无家可回。当初为了买床位,吴奶奶把卖房子的30多万元全都交给了养老公寓,“钱没了,房子也没了,住在这里还能有点念想。”为了方便照顾母亲,吴奶奶的儿子刘先生也住了下来。

“我妈妈去年摔了一下后,不能自己下床了,需要人在身边照顾。”刘先生说,现在公寓内没有护理人员,只有两位服务员负责每日三餐送饭和打扫卫生,目前水电尚能正常使用,可房间的窗户被打上了螺丝钉,只能开一个小缝。

仍有两位老人不愿离开,选择继续住在养老公寓

“有些老人是眼泪汪汪地走的,他们也念叨着不想走。”在这里,刘先生看到了无数老人的辛酸,他们担心停水停电后无法生活,看不到希望就搬走了。

“现在还有人来问我们什么时候搬走,可四年过去了,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能有动静呢。”刘先生也忍不住问,大托铺街道的工作人员曾数次做工作劝他和母亲搬走,可吴奶奶始终不肯,“我需要一个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

非法集资人还是“爱心大使”?

把时间的年轮往前转,五年前,陈效锋没想过自己的以后会是这样。

陈效锋是一名退伍老兵,常年在外的他对母亲照顾比较少,“我回长沙后就想着母亲年纪大了,找个好点的公寓给她住着也舒心。”

陈效锋记得,自己去老年公寓参观时,一期大楼已经建好了,看得见大楼和房间就在那里,住进去就能享受床位,他便给母亲和自己交了床位费。

陈效锋并不否认,养老公寓给出的优惠条件十分诱人。“我们都有养老的需求,甚至有些人是刚需,所以才会选择预存床位费。”陈效锋告诉记者,根据购买床位费的比例不同,每个人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购买的床位费金额越高,折扣力度越大。以他为例,一个人每月包吃包住的床位费只需2200元。

“他们说预存的费用可以永久享受,如果哪天我不住了,将来儿子可以延续住。”陈效锋回忆,工作人员态度很热情,给的承诺也非常好,可如今回头看,看似美好的养老模式实际上是骗局,所谓的承诺也不过是他们敛财的“诱饵”。

养老公寓大厅内空空荡荡,围墙处杂草丛生

问题似乎早有苗头,爱之心养老公寓曾被贴上过“非法集资”的标签。

2010年7月,法人干罗佳成立了爱之心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12月31日,干罗佳代表爱之心公司与兴隆村正式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该村36.18亩集体生产安置用地,租期为15年。

2014年5月,湖市频道报道了爱之心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随后天心区金融办、天心区公安介入调查,但公安并未立案,最终退还了19人投资款。

一年之后,天心区民政局授予干罗佳“爱心大使”荣誉称号。2017年7月,天心区民政局批准了爱之心公司开展养老服务。2018年,爱之心养老公寓项目二期被列入2018年天心区和长沙市重大工程。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干罗佳在收到老人的投资款后,并未进行专款专项管理,而是到处投资、炒股、私人借贷、买房等。到养老公寓爆雷时,非法集资的金额为8.11亿元,受害人达5000多人。

“爱之心是当时长沙最好的智能化养老公寓之一,我们这些人的素质也很高,真不是唯利是图。”陈效锋说,购买床位的老人有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也有核弹专家、大学教授、参战老兵,“养老公寓如此多的荣誉和政府批文加身,我们当时没有理由不相信它是正规合法的。”

背着“包袱”继续上诉

共同诉讼代表人之一李康原今年已经73岁,养老公寓“爆雷”前,他的母亲曾在爱之心养老公寓住过四年,“到最后只有60来个人了,我怕她住不好就搬出来了。”

李康原苦笑,由于爱之心养老公寓因非法集资“爆雷”,自己也背上了“非法集资参与人”的包袱,“我一直称自己是被害人,而不是受害人。”他有些气愤,没有人愿赌上自己和父母的养老钱去做违法的事。

爱之心的募资方式,在今年8月民政部通报的全国7起典型案例中,被定性为“庞氏骗局”。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爱之心案6.07亿未退还本金中,对外投资1.4亿元,员工提成、工资1.5亿,支付利息0.7亿,工程款1.4亿元,运营及其他费用0.3亿,有待查明去向资金0.7亿元。

在该裁定书中,老人们还发现,早在2015年12月,原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就已经认定,爱之心已开建两栋建筑属违法建设,应按违法建设处理。

陈效锋(左)和李康原(右)作为共同诉讼代表人,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李康原发问,这算不算查而止步,行政机关为何不对爱之心及时查处呢?于是,他们开始收集资料,起草诉状,决定追究相关行政机关的责任。

2022年9月24日,686名老人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资料。他们起诉天心区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大托铺街道7个行政机关在爱之心公寓建设及对爱之心公司的监管中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要求被诉7个行政机关赔偿原告的损失以及全额退还原告中已入住老人所缴纳的医疗押金5000元/人。

今年9月,诉讼代表们收到了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发来行政裁定书,法院并未对本案进行实质审理,而是从程序上否定了原告的起诉资格。行政裁定书认为,由于原告不是被起诉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依法驳回起诉。

“爱之心这栋楼是拿我们这些人的投资建成的,我们怎么不算利害关系人呢。”陈效锋强调,不能这么机械地理解利害关系人,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资质许可产生了外部法律效力,也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目前,由天心区政府启动垫付,入住的老人已经收到了每人5000元医疗押金,可648位老人并不愿意止步,他们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们就两个诉求,一是法院能受理立案,二是开庭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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