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我大队将对以下三处固定执法设备的自动抓拍系统进行升级并启动。

升级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后。

电警类设备:

滏阳一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东向西方向、西向东方向)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存在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卡口类设备:

滏阳一路与科技工程学校北门(东向西方向、西向东方向)

滨河路与园博园北门(东向西方向、西向东方向)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存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3年11月6日

来源: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编辑:刘赛

审核:吴荣会

监制: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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