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我是一名陆军退役少校,一名正营职复员军官,现在是一名军事领域自媒体创作者。我曾在部队服役14年,其中上军校4年,在西藏服役10年,具有从基层排长到总部机关所有层级的工作经历。我的父亲是上世纪60年代入伍的铁道兵。首先欢迎大家关注我,为你讲述更多军营、军人和退役军人的故事。
广西自治区对退役军人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通知的内容,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首先,关于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这个调整是为了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水平,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
其次,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提高。每人每年提高450元,提至每人每年9450元。对于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7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67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7560元。
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也进行了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对于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3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60元。
最后,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也进行了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对于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3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60元。
此外,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也进行了老年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总体来说,广西自治区对退役军人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调整,从不同类型的优抚对象到不同地区之间的调整都有所涉及。调整后的抚恤补助标准能够更好地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水平,体现了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尊重。对于两参老兵特别是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的待遇提高,更是给予了他们应有的认可和支持。这样的调整政策可以进一步激励退役军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后的抚恤补助标准在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差异,这可能会造成一些地区退役军人的待遇不平等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各地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和保障,形成更加统一和公正的优抚政策,让每一位退役军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的资金投入,确保优抚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综上所述,广西自治区对退役军人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体现了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尊重,但在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加强统一和公正的优抚政策,并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优抚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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