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一个人恶毒可以恶毒到什么程度,那么可能是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极恶之人可能就会故意伤害他人,甚至违法犯罪。

江苏省常熟市就有这么一个“恶毒婆婆”,在她胡搅蛮缠后与儿媳发生争吵,像是早有预谋般对着脖子连砍12刀直至对方断气,自首后却因儿子出示谅解书而没判死刑。

这对婆媳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怨?恶人不该有恶报?

这位“恶毒婆婆”叫做刘秀英,来自陕西,曾经离过三次婚。他的儿子董岗彪于1973年出生于山东济宁是他最后一任的孩子,所以她独自一人将儿子拉扯大,母子二人所谓“如出一辙”。

董岗彪不负老母所望,在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就成为常熟市某理工学院的大学教授。

在学校组织的聚会上,他认识了徐艺丽,她是江苏常州人,26岁的她就已经完成硕博连读,2005年来到此学院任教。

按理说家境优秀,成绩优异的徐艺丽怎么看得上董岗彪,可无奈男人死缠烂打,各种甜言蜜语让不谙世事的徐艺丽堕入了爱河,竟产生想要结婚的念头。

父母认为家庭条件悬殊太大,坚决反对这门亲事,可是恋爱脑的徐艺丽却还是偷偷领了证。

徐艺丽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竟是将她推入深渊的开始,工作之后董岗彪将母亲从农村接来安顿在教职工宿舍,结婚后徐艺丽体谅董岗彪没钱购房,就和他一起住在新校区宿舍里。

两人刚住没多久,刘秀英就以一个人住不惯为由闯了进来,徐艺丽考虑到婆婆要住进来还添置了不少生活用品,结果第一晚她就将床搬到卧室和夫妻俩一同睡,董岗彪见怪不怪,徐艺丽也无可奈何。

接下来的婆媳相处简直匪夷所思,刘秀英处处看不惯徐艺丽,一点小事就要破口大骂,还会在董岗彪出差时将徐艺丽锁到门外,徐艺丽实在受不了就回娘家待着。父母看女儿如此委屈,就自掏腰包为其买房。

过了几月后,趁着徐艺丽怀孕的好机会董岗彪竟又将刘秀英接到新房来,“美曰其名”让婆婆照顾儿媳

可刘秀丽整日在家看电视,还让已有身孕的徐艺丽做饭服侍,等到徐艺丽生完孩子后,刘秀英竟愈发肆无忌惮。

有其母必有其子,每当徐艺丽对董岗彪哭诉婆婆的行为时,他就充耳不闻装聋作哑。

董岗彪对母亲唯命是从,听信刘秀英的挑唆离间,认为是徐艺丽无理取闹,多次对其大打出手。

终于徐艺丽下定决心与董岗彪离婚,董岗彪这时知道着急了,“假惺惺”乞求妻子原谅。

当提及儿子的抚养权时,徐艺丽坚决争取,刘秀英得知此事后顿感气愤,打算教训教训徐艺丽。

这日徐艺丽因考试方便就回家复习,可刘秀英故意将电视声开的老大,引得徐艺丽来到客厅找刘秀英理论,不料被一盆汽油浇到脸上,眼神模糊不清而滑倒在地,刘秀英将事先准备的刀具向脖子砍去。

事后刘秀英和儿子来到警局自首,一脸平静的说自己杀了人,警方来到现场后就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头部与脖子只有一处皮肉衔接着。

当审问刘秀英的作案动机时,她说儿媳配不上自己的儿子,自己本来就心存不满,现在儿媳妇想要跟儿子离婚,带走孙子,房子是亲家买的,他们母子马上就要夜宿街头了,她越想越气,才想杀掉儿媳妇,来一个去母留子。

最终法院判决刘秀英死刑,但是在缓刑期间被查出癌症,董岗彪趁机以受害者家属名义递交刑事谅解书,于是刘秀英由死缓变成了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变有期,还被释放了出来,这将徐艺丽的父母置于何地啊!

养育多年呵护备至的女儿被“妈宝男凤凰男”和“变态占有欲母”毁于一旦。徐父徐母该多么痛心疾首,悲伤绝望。

这告诫我们处理婚姻大事要理性对待,擦亮双眼识人。也要听取父母的意见,门当户对一定条件下是可取的。

不要一昧的忍耐讨好,活得自在才是最好的。还有,希望相关法律改进对受害者家属保护机制,别让凶手逍遥法外,别让人民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