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争议 自查也要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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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争议 自查也要督查

昨天文章发布后,下午当地的回应就来了。

今天做个简单的收尾,聊聊这份通报。

虽然篇幅挺长的,但其实重点就我画红线的那三句:

1、俩人都符合标准,没有“挤占”情况

俩人分别领取了不同名称的助学金,至于金额分别是多少,有什么区别导致双方争议,没透露。

我在网上搜到的统一标准是这样的:

二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多数省份为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但重庆国家助学金的数字就不是这个,可见并非绝对统一)。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同时,规定里还有这么一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通报上是一人拿了一个,但这俩金额差了2000块钱呢,对贫困生是不小的金额。

但他当时曝光的是对方抢占了自己的名额,这俩都不是一个项目,怎么抢占了呢?没回应。

2、被举报学生的高消费行为不属实

被控诉富裕那个,确实有较贵的物品,但是通过勤工俭学或亲属赠与。

这个“或”就挺灵性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他们是调查了还是没调查,总之不是自己买的。

额...学生又没工作收入,所以学生期间的消费行为,不是基本都属于“勤工俭学或亲属赠与”吗?

我是没想明白这句话。

3、对同学用心用情、关心关爱存在不足

谈话。

这俩字就够了,这学生应该很难混下去了,建议早点出来实习吧。

最后,这份通报令人满意吗?

我估计大部分人都不会认可,毕竟自己查自己,能查出什么呢?

看看昨天的评论区,多少现在或曾经的学生,在留言区(不保证现在还能看到)写了自己学校当年的助学金问题。

但应该也就到此为止了,再查下去确实不好办,万一再牵扯到别的不就更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