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稳健发展,近日,福州市道运中心结合行业现状和经营实际,面向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分级分类开展风险提示,旨在通过市场风险精准提示,引导广大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理性选择、审慎投资,维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如下

尊敬的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福州市网约车驾驶员经营风险提示如下:

一、相关风险

(一)夸大市场收益。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上述企业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跑路”等情况,驾驶员劳动报酬将面临无法足额、及时支付到位的风险。

(二)设置霸王条款。个别企业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强势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驾驶员签订合同。一旦驾驶员因故出现退车、提前解约等情形时,企业即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

(三)巧立名目收费。个别企业或社会不良中介,利用信息屏障,假借包办车辆运输证、承诺从业资格考试包过、捆绑销售等名义,强制指定车辆品牌和卫星定位设备,向驾驶员收取高额设备安装费、管理费、流量费、加盟费、车辆办证费、代办费、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等费用。

(四)低价恶性竞争。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为抢占市场份额、保证接单率,以冲单奖励、低于成本价的“一口价”、高抽佣、规定司机上线时长和每日最低接单量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导致安全隐患,扰乱市场秩序。

(五)诱导违规经营。个别企业以可先租、购车辆上岗再考取从业资格证等所谓“合规宽限期”名义,诱导驾驶员购置、承租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此类行为一经查处,将面临行政处罚。

(六)转嫁经营风险。个别企业以“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合伙人等名目,由驾驶员出资,以“租车”名义分期购买指定车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3年期满后,将车辆所有权由租赁公司过户给驾驶员。根据《行政许可法》《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运输证不得转让,一旦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运输证将依法注销,该车将不能进行网约车营运,经营风险将转嫁给驾驶员承担。

二、防范建议

目前,福州市网约车2.28万辆,考取从业资格证9.16万人,日均订单量30-35万单,驾驶员平均每日工作时长在10小时以上,每月休息4天。驾驶员每小时平均收入36元,单车扣除车租和能耗成本后,月均收入约5000-7000元,同时市区还有6345辆巡游出租车在营。随着我市公交、地铁线网日渐发展、完善,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断提升,已有327条公交线路、5条地铁线网,网约车运力已趋于饱和。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性选择。网约车经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因素等影响较大,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条件、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也有所不同。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网约车法规政策和市场经营风险,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平台公司开展合作、接单运营,切勿盲目进入市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经济损失或收益预期落差。

(二)留意合同。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进行详细咨询、了解,特别是营运资质、租赁期限、租金、押金、保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规定。应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合同陷阱,请勿相信任何高收益的虚假宣传及承诺,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三)关注政策。我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员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和材料均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业务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免费,司机可关注“福州道运”微信公众号免费自测练习,考试无培训要求,考点不组织培训。有意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请勿相信任何第三方关于办理网约车证件的广告信息及承诺。

(四)合规经营。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车辆,应当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所接入的平台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齐全后方可开展运营。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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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约车平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企业和驾驶员合法权益,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合规经营整治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福州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风险提示如下:

一、市场规模

截至2023年10月,福州市有20家巡游出租车公司,巡游出租车6345辆,取得巡游车从业资格证34213人。共有3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22867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91645人,包括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嘀嗒出行等其他公司均未在我市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不具备在福州开展网约车经营的资质和条件。

二、风险提示

目前,福州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30-35万单,从业人员平均每日工作时长在10小时以上,每月休息4天左右,司机每小时平均收入36元,单车扣除车租和能耗成本后,月均收入约5000-7000元。随着福州市公交、地铁线网日渐发展、完善,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断提升,已有327条公交线路、5条地铁线网,网约车运力已趋于饱和。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我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经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因素等影响较大,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做好市场调研和经营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进入市场,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二)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平台公司,应当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所属司机和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得以可先租、购车辆上岗再考取从业资格证等所谓“合规宽限期”名义诱导司机无证运营,向未取得相应证件人车派单的平台,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三)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不得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强势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驾驶员签订合同,不得随意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等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

(四)我市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员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和材料均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业务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免费,考试无培训要求,考点不组织培训。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合作公司等不得假借包办车辆运输证、承诺从业资格考试包过、捆绑销售等名义,强制指定车辆品牌和卫星定位设备,向驾驶员收取高额设备安装费、管理费、流量费、加盟费、车辆办证费、代办费、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等费用。

(五)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公平公正对待市场主体,不得以“以租代购”、“融资租赁”等诱导司机购置、承租车辆,以高薪招聘驾驶员的名义,虚夸在其公司选车从事网约车运营可以获得高收入,或以中间服务商的名义向驾驶员推销其他网约车运力公司的车辆,赚取中间的租车费用。

(六)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予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来源:福州道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