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焰即时#(撰文 张喜斌)11月5日,山东省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就“绿色交通城市项目补贴资金有关情况”回复赤焰新闻:“此前所述内容过于口语化,不是很准确”,现将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该说明称,根据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域性、主题性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日照市积极申报争取,被确定为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市,创建期限为2015年-2018年(全省共7市列入创建名单)。
2015年、2016年上级对日照市绿色交通城市项目下达的补贴资金。该补贴资金根据参与创建企业的项目完成情况,经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发放。
2016年,日照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机构(由交通运输部指定)对列入补贴清单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严格按照流程对清单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了补贴。2017年-2018年,纳入清单的企业均未提出新的补贴申请。
说明还称,此次媒体反映的情况为绿色交通城市创建货运企业购置天然气货车的补贴问题。2014年,日照市共15家货运企业纳入到绿色交通城市创建企业清单。2016年,交通运输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列入补贴清单的货运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其中市5家货运企业购置的44台货运车辆符合要求,莒县补贴货运企业2家,已全部发放到位。
该说明还表示,2018年10月,省厅通知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增补申报工作。日照市对2014年未申报、但在创建期内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的企业进行了增补申报,共汇总上报企业27家,其中货运企业9家。截至目前,增补项目没有得到上级批复,没有再下达新的资金。
“在组织增补申报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第三方机构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2019年绿色交通城市项目验收评估时,这些企业也上报了相关材料,可能使部分企业误解为报送了材料即符合获得补贴的条件,实际上能否补贴还需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下发补贴企业清单和资金。”
该说明表示:有企业反映过此类问题,我们多次面对面进行了沟通,解释政策。同时向省厅进行了反映,省厅回复意见,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一直在积极沟通协调此项工作,目前没有新的进展。经了解,其他地市普遍存在类似问题。
此前,曾有群众向赤焰新闻反映,山东省日照市交通局拖欠多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贴,涉及十几家单位的近千万资金,至今没有发放到位。
11月6日,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再次表示:“和企业也作了沟通,互相之间有一些误解,理解错的内容也已经解释清楚了。”
附:《关于绿色交通城市项目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域性、主题性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日照市积极申报争取,被确定为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市,创建期限为2015年-2018年(全省共7市列入创建名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绿色交通城市项目概况
确定为创建城市后,我局于2015年编制了创建方案并报交通运输部审核批复。根据批复的创建方案,日照市绿色交通城市项目共包括绿色能源应用、城市公交便利化、城市交通慢行系统、绿色交通能力建设、绿色驾培和绿色维修技术、智慧交通建设、绿色运输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等9大类,21个重点支撑项目,68个子项目,共65家企业纳入创建企业清单(含莒县单列13家),其中货运企业15家(含莒县单列4家)。该65家企业均按照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交通运输部审核的程序确定。
2015年、2016年上级对日照市绿色交通城市项目下达的补贴资金。该补贴资金根据参与创建企业的项目完成情况,经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发放。
2016年,日照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机构(由交通运输部指定)对列入补贴清单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严格按照流程对清单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了补贴。2017年-2018年,纳入清单的企业均未提出新的补贴申请。2019年,市财政局下达《关于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日财建〔2019〕6号)、《关于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日财建〔2019〕24号),剩余资金于2019年收回市财政。莒县为省财政直管县,省财政直接拨付至莒县,由莒县管理使用。
二、绿色交通城市项目货运企业补贴发放情况
此次媒体反映的情况为绿色交通城市创建货运企业购置天然气货车的补贴问题。2014年,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厅函政法〔2014〕70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区县局对辖区内货物运输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交通运输部审核等程序,我市共15家货运企业(其中莒县单列4家)纳入到绿色交通城市创建企业清单。
2016年,交通运输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列入补贴清单的货运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其中市5家货运企业购置的44台货运车辆符合要求,莒县补贴货运企业2家,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2018年,因使用天燃气成本高于燃油和车辆质量等原因,纳入清单企业没有再新购置车辆,未产生新的补贴。
三、增补申报绿色交通城市项目企业情况
2018年10月,省厅通知组织开展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增补申报工作。我市对2014年未申报、但在创建期内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的企业进行了增补申报,共汇总上报企业27家,其中货运企业9家。截至目前,增补项目没有得到上级批复,没有再下达新的资金。
在组织增补申报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第三方机构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2019年绿色交通城市项目验收评估时,这些企业也上报了相关材料,可能使部分企业误解为报送了材料即符合获得补贴的条件,实际上能否补贴还需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下发补贴企业清单和资金。此前在增补名单中莒县顺通物流、莒县铭通物流等企业反映过此类问题,我们多次面对面进行了沟通,解释政策。同时向省厅进行了反映,省厅回复意见,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一直在积极沟通协调此项工作,目前没有新的进展。经了解,其他地市普遍存在类似问题。
编辑 李影 程序编辑 赵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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