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者 | 陆火

江苏盐城一家上市公司涉嫌“非法放贷”、获利数亿,被曝光数年后,始终毫发无损。

而在该上市公司负责人授意下从事网贷的几名青年创业者,成了“背锅侠”,他们被盐城警方跨省抓捕,又被判了10年以上的重刑。

这家上市公司,便是大名鼎鼎的旗天科技(股票代码300061)。旗天科技及其负责人,作为“非法放贷”的指挥者、出资者、获利者,为何能够逃脱法律制裁?

公开资料显示,旗天科技1996年在上海成立,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但在2021年,这家上海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突然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相关人士认为,旗天科技在牵涉“非法放贷”后,拉拢盐城市政府入股,无疑有向政府进行利益输送、寻求政府保护、出钱买平安之嫌。

2023年11月6日,“青年创业者从事网贷被控诈骗罪”一案,在盐城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旗天科技能否再次逃过一劫,我们拭目以待。

「背锅侠」

李德龙、刘镠与旗天科技的关系,得从2017年9月14日说起。那天,李德龙、刘镠与旗天科技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涛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中约定,刘涛安排第三方机构,以1.48亿余元的对价,收购李德龙、刘镠网贷公司39.2%的股权;刘涛推动第三方机构与李德龙、刘镠成立合资公司,主营互联网小额短期现金贷业务,由李德龙、刘镠“全权负责”日常经营与管理,财务人员则由刘涛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委派。

“对赌协议”中,刘涛对李德龙、刘镠设定了KPI。如果完成KPI,他们就将获得“超额业绩奖励”;如果未完成,就要对刘涛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业绩补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德龙、刘镠是从2016年开始创业从事网贷业务的,先后开发了“易花宝”、“六六钱包”、“小白钱柜”等多个网络借贷APP,为亟需资金但却因信用较低、没有资产抵押的群体放贷。

在与旗天科技刘涛“对赌”之前,他们的网贷业务并未出现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形。刘涛介入后,检方指控的那些犯罪情况才开始出现。

根据盐都区检察院的指控,李德龙等人创办霄骋公司,以“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无打扰”等广告为诱导,利用借款人急需借款,对金融业务不专业、法律知识不熟悉、网络平台不了解,在互联网上非法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不特定的公众进行网络放贷。

检方称,李德龙等人以“认证费”、“手续费”、“服务费”、“征信费”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收费合理合法”的错误认识,签订与实际借贷金额不符的“借贷协议”,收取被害人借款金额10%—30%不等的高额“砍头息”。

检方认为,李德龙等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但在被告人家属看来,李德龙等人,就是妥妥的“背锅侠”:

双方签订对赌协议后,涉案网贷APP的全部收入,以流量费/风控征信费的形式,流入了旗天科技,并合并报表计入该公司体内,“仅2018年,就由此产生了将近3个亿的收入和2亿净利润。”

“李德龙、刘镠等人为旗天科技创造了大量利润,但是,对方并没有完全履约。”李德龙家属说,旗天科技还欠李德龙等人一个多亿时,盐城警方跑到上海,把李德龙等人抓了。

而作为“非法放贷”指挥人、出资人、获利人的旗天科技及其时任董事长刘涛,至今毫发无损。

今年9月,旗天科技还接受了《盐城新闻》的专访,大谈“打造盐城数字经济亮丽名片”。

「寻求政府保护

旗天科技牵涉“非法放贷”,并非只是李德龙、刘镠等人的一面之辞。

2022年7月,盐都区检察院在一份《答复函》中明确表示,李德龙等人通过网贷APP“非法放贷”的收入,确有流向旗天科技;检方也已经要求公安机关,就其他人员是否涉嫌犯罪等问题进一步侦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李德龙、刘镠等人一审都已经被判刑了,旗天科技仍在正常运行,相关负责人仍安然无恙。

如此违反常识的案件,为何会发生在江苏盐城?

公开资料显示,李德龙等人于2019年12月被盐城公安抓捕;就在该案办理期间,2021年,旗天科技引入了“国有控股股东”。

这个“国有控股股东”,是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穿透股权,旗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变成了盐城市政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旗天科技及相关负责人牵涉“非法放贷”背后,盐城市政府的身影,藏身于昏暗的灯光中。

一家上市公司,明显牵涉“非法放贷”,并且本地警方正在侦查,恰恰在这时,盐城市政府突然入股,变身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如果说,其中没有一丁点“猫腻”,有人信吗?

一名接近盐城市政府的知情人士评论:按照常理,李德龙等人被盐城警方抓捕后,势必要牵出旗天科技;在危难关头,旗天科技拉上盐城市政府入股,“显然是有高人指点。”

否则,的确很难解释,这家1996年成立于上海、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中国互联网优秀企业”“中国科技创新企业100强”,为什么会突然把公司从上海搬到盐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相关人士认为,旗天科技在牵涉“非法放贷”后,拉拢盐城市政府入股,无疑有向政府进行利益输送、寻求政府保护、出钱买平安之嫌。

从目前的案件事实来看,李德龙等人的犯罪行为,与旗天科技及其负责人有密切关系;而旗天科技,则与其盐城市政府存在直接的利益捆绑关系。

盐城市政府是否故意对涉嫌非法放贷的企业进行了“保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一查到底。

说到底,如果有人或者部门一味只追求经济利益、为不法公司撑腰,最终受伤害的,是盐城的营商环境和城市形象。

「案件定性问题」

2023年3月28日,李德龙、刘镠一审因“诈骗罪”,被盐都区法院判处11年刑期。

该案众多被告人及其家属表示不服。案件资料显示,李德龙等人认为,在整个网贷过程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人“被骗”,前来借钱的人,之所以选择接受较高的手续费和利息,完全是因为他们急需用钱,“他们关注的是怎样快速借到钱。”

同时,涉案的网贷APP,从未对收取“认证费”“手续费”等进行隐瞒,每一个前来借款的用户,都明确清楚他们的借款金额、到账金额和利息。

此外,这些网贷APP还设置了“反悔期”,在24小时内,如果借款人反悔,可以撤销借款,无需收取任何手续费。

李德龙家属向笔者说,李德龙等人非法放贷,的确触犯法律,但司法机关认为是“诈骗罪”,属于定性错误。

一名接近盐城警方的知情人士也曾向笔者介绍,在盐城公安系统内部,亦倾向于认为李德龙等人系“非法经营罪”,而非“诈骗罪”。

那么,为何盐城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该案系“诈骗罪”?

对此,李德龙家属认为,盐城司法机关不敢、不愿以“非法经营罪”定案,因为一旦认定该案系“非法经营罪”,就势必要对“非法经营”资金、利润的流向,进行全面审计。

“只要一进行资金审计,就会揭开这样一个真相:放贷所需的资金,以及利润的流向,都与上市公司旗天科技密切相关。”李德龙家属说,“他们为了保住旗天科技,选择了隐瞒、无视真相。”

笔者也注意到,尽管盐都区检察院坦诚,涉案“非法放贷”的收入,的确有流向旗天科技,但盐都区法院在长达20页的一审判决书中,对“旗天科技”“刘涛”只字未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德龙等人上诉后,2023年11月6日,盐城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笔者获悉,二审庭审预计将持续4天。

参与旁听的人员向笔者介绍,在首日的庭审中,李德龙等被告人再度详细陈述了他们与旗天科技刘涛之间的交往,称“如果认定我们犯罪,那么刘涛就是首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