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眼包”,源于网络流行词
形容一个人做事爱出风头
总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做法来获取关注
同理
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道路上
偶尔也会出现“显眼包”
他们骑乘改装的电动车或摩托车
不戴头盔、违法搭载
翘车头炫技、飙车竞速
对此
临沂公安交警闻警而动
果断出击、重拳整治
10月31日10时40分许,临沂交警支队沂水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电摩在道路上快速行驶,同时伴随着一声声发动机轰鸣声,民警立即拦停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员薛某某为了“炫酷拉风”,于10月份通过某购物平台查找到一家电摩卖家,后双方通过微信联系,商定由卖家对车辆电机、卡钳制动器、控制器、减震、轮毂、灯具等配件进行非法改装后再整车邮寄给薛某某,经改造后车辆最高时速能达200km/h,还能完成“翘头”等危险动作。
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薛某某详细讲解了电摩非法改装的危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民警依法扣留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处以累计罚款900元处罚。
马路不是赛车场
看似“酷、帅、炫”
实则危险重重!
车头一翘,重心很难控制
一旦失手,人仰马翻
飙车、翘头的危害
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飙车”一族在道路上极速前行,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飙车”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影响社会治安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飙车”一族为了“享受”速度带来的刺激,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让行人担惊受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夜深人静的时候,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法律延伸
1.“飙车党”通常驾驶改装过的车辆,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不仅危害交通秩序,而且扰乱市民生活。事实上,“飙车党”不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2.《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3.改变车身颜色,变更车辆发动机(不包括发动机类型)、车架,未在10天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辆前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5.对于“飙车”造成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6.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需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广西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处300元罚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广西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驾驭畜力车的处20元罚款。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勿让青春“失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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