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广宁省锦普市(Cẩm Phả)人民委员会已要求下龙湾缓冲区填海城市项目的投资者停止施工,以解决一些环境问题。
11月6日下午,锦普市领导下达文件,责成自然资源环境厅主持协调城市管理文化信息厅、光寒坊(音译 Quang Hanh)人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进行检查。10B区项目施工现场被要求进行澄清,部分媒体报道的内容需要核实。检查工作将于11月10日前完成,并向广宁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10B城区项目位于锦普市光寒坊,于2021年获批,总面积近32公顷,总投资额超过1.23万亿越南盾。投资者为Đỗ Gia Capital有限公司。该项目有近3.9公顷位于下龙湾国家特殊文物保护区II(缓冲区)内,占项目总面积的12%以上。
该项目有近3.9公顷位于下龙湾国家特殊文物保护区II(缓冲区)内,占项目总面积的12%以上
11月6日下午,广宁省跨学科考察团组织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实际检查,并认定该项目存在未按照环评报告批准的正确施工流程等环境违法行为。从法律上讲,该项目拥有完整的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没有红树林。
同样是在11月6日下午,越南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发文要求广宁省责成投资者严格落实该部此前批示的内容,并广泛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内容、实施过程和情况。项目的实施需要符合锦普市的要求。
项目投资方Đỗ Gia Captial有限公司董事陈和清(音译 Trần Hòa Thanh)先生表示,已按照当局的建议落实了环保措施,并已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停止在公共道路上施工。他还表示,公司将继续根据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和审查来实施施工措施。
下龙湾于2009年8月12日被列为国家级特别名胜古迹,并于1994年因其杰出的全球美学价值和2000年因其卓越的地质地貌价值而两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自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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