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的出行工具,也是一些外卖小哥的生计来源。但是,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活动,广州市公安局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拟出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源:红星新闻)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有41条,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方方面面,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广州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总量控制”“信用管理”“记分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开展非现场执法。
这些措施意味着什么?你的电动车还能上路吗?你的电动车会被扣分吗?你的电动车会被限制通行吗?你的电动车会被非现场罚款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总量控制:电动自行车数量将受限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可以对电动自行车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总量控制或者淘汰的措施。具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这意味着,广州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动自行车的总量上限,超过上限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或者被强制淘汰。这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将有一定的影响。
那么,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总量上限是多少呢?
目前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数字,但是据悉,广州市在用电动自行车数量已经超过300万辆,而且每年还在以10%的速度增长。
这样的规模已经给城市交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因此,总量控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电动自行车的增长速度,保持一个合理的水平。
信用管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有信用档案
根据征求意见稿,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告知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相关驾驶人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
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交通安全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义务被行政处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将相关数据录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影响到他们的个人信用,如果频繁违法,将会面临信用降低的后果。
记分管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有记分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驾驶人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被记分,如果累积到一定的分值,将会被强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或者被限制驾驶。
非现场执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将被远程监控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通过电子技术设备记录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核无误并录入相关管理系统后,应当告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处理。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管理人将电动自行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告知驾驶人按照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被发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驾驶人对其实施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电动自行车。
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被电子设备如监控摄像头等记录下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非现场的方式进行处罚,不需要现场执法人员的介入。这对于一些以为没有人管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让他们不敢随意违法。
网友热议:广州电动自行车新规好不好?
对于广州市公安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友们的反应不一,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有的中立,有的无所谓。我们来看看他们的评论吧:
- 支持派:我觉得这个新规很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是个难题,有些电动车太大太快,不按规则行驶,危害交通安全,还有些电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还有些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容易引发火灾。
- 反对派:我觉得这个新规很不好,电动自行车是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也是我们的合法财产,你们不能随意限制我们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你们说要总量控制,那么你们有没有考虑到我们的需求和权益?你们说要信用管理,那么你们有没有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和申诉渠道?你们说要记分管理,那么你们有没有合理的分值设置和教育方式?你们说要非现场执法,那么你们有没有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中立派:我觉得这个新规有好有坏,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反馈进行调整和完善,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一成不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电动自行车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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