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胡庭瑞)近日,靖远县通过诉调对接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农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现场履行赔偿责任。

靖远县五合镇村民滕某某、东升镇村民刘某某和蒙某某3人以化肥使用致枸杞树苗损伤和枸杞减产为由将白银某农药化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靖远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至靖远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室进行调解。

接案后,调解员邀请办案法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乡镇包村人员和村负责人深入田间地头走访查看农作物损伤情况,并及时作出分析研判,认为枸杞秋天已大面积发出嫩芽,来年枸杞树苗会健康生长,被告企业只能承担减产绝收部分。调解员通过“背靠背”做双方思想工作,并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原被告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涉案企业负责人和受损农户签订赔偿协议,并现场履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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