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罗府函〔2023〕128号-134号、罗府函〔2023〕136号-137号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范围内的未签约房屋。

项目概况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分别于2021年7月、2023年8月进行规划修改公告。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36758.8㎡,拆除用地面积266728.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403.1㎡,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56700㎡,地上容积率13.9。另外,允许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1400㎡,地下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600㎡

项目整体规划,共分四个项目实施,分别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和三个独立项目(大剧院项目、农行项目和城建项目),其中蔡屋围(城中村)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二期按片区划分,设置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和子项目F(滨苑片区)三个子项目;子项目C则由一期调至二期。修改后,一期包含子项目A、B,二期包含子项目C、D、E、F,三期则仍为晶都片区。另外,为保障公共利益,子项目C的规划嘉宾路移交用地须在一期的子项目B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前完成用地移交手续。项目须按《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落实二期教育设施建设的绑定责任。

2022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分别作出罗府函〔2022〕88号、罗府函〔2022〕89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的蔡屋围新八坊4号房屋、新十坊9号房屋。标志着深圳更新条例时代的首单房屋征收案例正式落地。

2023年5月9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房屋征收提示。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项目E(南村东片区)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分别发布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和项目E(南村东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回复情况说明,以及两个子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选择产权调换的商品性质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记载的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或按被征收房屋房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

来源:合一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