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柳州一男孩被成年男子当街追打的事件登上热搜。从视频内容以及配文看,一男孩慌张奔跑,一成年男子抄近拦截,抓住男孩踢了一下,又连续用手打屁股。男孩说不是自己,自己只是路过。男子说自己看得清清楚楚。

男子清清楚楚看见了什么呢?男孩又到底做了什么让男子怒不可遏呢?配文显示,男孩疑似路过时推了一下玻璃门。据此可知情况应该是这样的:男孩路过男子开的午托班,推了一下玻璃门,被男子亲眼看见,男子怒而追打

对于此事,我认为以“老师”称呼该男子,是严重错误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动手打了孩子,而是因为他实际上根本就不是一位教师,不是教书的。

该男子只是一个来午托班的,算是一个体户,或者说好听点,叫作校外机构吧,反正他绝对不是老师。老师即使要体罚学生,也绝对不敢当街体罚

对于男孩被暴打一事,网友也是议论纷纷。看了一下视频下方留言,我发现,网友的态度出现了分化、对立。

大部分网友对男子的行为持否定态度,而且十分愤怒,希望严惩该男子。这部分人认为即使男孩有错,男子也不该打。

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熊孩子该打。这些网友都对熊孩子表现出一定的反感,也认为有些熊孩子不打改不了。

下面说说本人的看法吧。总体来说,我既反对男子暴打男孩的行为,也对男子的行为表示非常理解。

反对男子暴打男孩的行为,首先当然是因为打人是不对的,何况孩子又是未成年人;其次也是因为打人要付出代价。

这件事,警方肯定要介入,无论孩子犯了什么错,家长肯定都不会原谅,所以这个男子应该会被拘留,还得赔钱。

但另一方面,尽管男子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痛代价,我还是对男子的行为表示理解。我估计,男孩的行为不是第一次。

推一下玻璃门就让男子如此冲动?不大可能,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多次发生才会让人忍无可忍,第一次完全可以警告的。

所以合理的推测是:男孩推午托班的玻璃门,影响里面的孩子休息,男子警告过,男孩仍偷偷推,男子守株待兔抓住男孩。

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不同的孩子多次偷偷推玻璃门,男子为了抓住捣乱者,守株待兔,恰好今天这个男孩被抓住。

因此,我觉得男孩说不是自己,可能在撒谎,他是没想到男子会暗中观察、守候,就等着抓现行呢。

我为什么很理解男子的愤怒?就像上面这位网友说的,有的熊孩子的恶劣程度,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下面讲我亲身经历的两个例子。

第一个发生在25年前。我在市区一小学三年级实习,中午放学时,看到班里一个男生在大街上被一男子暴打,男生头被踩在脚下,男子还摸起半截砖头砸在学生身上,然后逃跑,被群众合力抓住。有人报警,警察来后,现场询问原因。

原来,这个男子是在街边卖龙虾的。那时候龙虾少,龙虾不是卖给人吃的,而是给孩子玩的。这个男生每天中午路过他的摊子时,都会拿小棍敲龙虾,男子警告好多次,但是今天男生又敲了,还把龙虾前腿敲掉了一个,男子就气得一下失去了理智。我知道这个男生确实调皮。

第二件,发生在几年前。那时我在另一所村小工作,那个学校两排瓦房,前面一排距离院墙只有两米多,主要是办公室、器材室。

有几个学生,干了一件十分恶劣的坏事,星期天的时候,在墙外向里面扔石头,把门窗玻璃全部砸坏了,而且还跳进来,把器材室篮球、哑铃偷走了。

学校一看这肯定是学生干的,就调查走访,在收废品的哪里找到了哑铃。学生把哑铃当废品卖了。由此查出了哪几个人,找到家里,又找出了篮球。

学校说要报警,家长恳求别报警,都把孩子揍了一顿,又赔钱才了事。

回到柳州午托班这件事,从男子暴打男孩来看,可以看出,男子应该是被气急了,否则的话,就推一下玻璃门,正常人不会如此大动干戈的。

但是,与未成年人之间发生这种事情,男子的行为显然不是法律能够容忍的,学生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

男子最合适的做法,应该是抓住男孩,找到家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