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家人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因为剩余刑期不满3个月了,还留在原来羁押他的看守所服刑。因为,我们是外地的,一直也没有过来,所以不知道商丘市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哪,请问您知道吗?天冷了,我想过去给他送些衣服。像他这种没有去监狱服刑的人,在看守所的伙食怎么样?要不要穿囚服?有关服刑的规定有哪些呢?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商丘市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在商丘市木兰大道与商鼎路交叉口向北350米转向东100米路北。
乘车路线:商丘南站步行至火车南站乘坐58路公交车到市看守所站下车,向东70米转向北350米。
留看守所服刑罪犯的伙食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制定的实物量标准执行。同时,留所服刑的罪犯应当着囚服。对少数民族罪犯,应当尊重其生活、饮食习惯。罪犯患病治疗期间,看守所应当适当提高伙食标准。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看守所检查、接收送给罪犯的物品、钱款后,应当开具回执交与送物人、送款人。留所服刑的罪犯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使用物品和支出钱款。罪犯刑满释放时,钱款余额和本人物品由其本人领回。
对患病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及时治疗;对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留所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外国籍罪犯死亡的,应当立即层报至省级公安机关。留所服刑的罪犯死亡的,由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或者医院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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