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社区团购 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行为合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合规指引》),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了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经营主体的概念和责任,列出商品服务和营销行为负面清单,提出营销行为和权益保护合规要求,为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规范经营提供依据。《合规指引》分7章,共41条,自2023 年12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 年11 月30日。

《合规指引》的出台,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效解决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两种跨界融合业态在经营主体认定、责任义务划分、合规管理要求等方面不明确的问题,从促进发展、规范经营的角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为遵循。

《合规指引》明确了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经营主体的概念、范围,把相关经营主体分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主播、主播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主体”四类,分别明确了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从登记许可(含备案)要求、信息公示和报送要求、应履行的主体义务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合规指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了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经营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符合的法定质量安全要求、禁止性规定以及零售进口商品的特殊要求。明确营销宣传导向、宣传内容、广告发布、促销规则以及面向未成年人等群体营销的法定义务。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做好《合规指引》的宣贯解读,指导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发展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来源:宁夏市场监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