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老住宅小区为了方便高层的居住生活,开始对楼层进行电梯加装工作,但是也因此产生了很多的矛盾纠纷。最典型的就是加装过程中一层或者临近电梯人员认为自己“吃亏”或者相关补偿金额不合理,由此阻扰电梯加装施工工作。本文我们就以近期的一则最高院典型案例进行释法,阐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基本案情:业主认为阻碍采光阻扰加装电梯施工,被其他业主告上法庭
江苏省某花园小区某号楼全体业主于2019年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整个增设过程,施工单位、物业、业主委员会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随后该增设电梯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于2020年4月正式开工。
但是施工之后,不再这栋楼内居住,而是居住于某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多次在加装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
这种行为困扰某号楼多时,于是某号楼
该小区某号楼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范某排除妨碍,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害行为。
二、法院判决:范某停止侵权行为,有其他诉求另行起诉
江苏省梁溪区法院最终判决范某停止侵权、阻碍施工的行为,并且庭审中向范某释法,其认为赔偿、加装程序有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首先,整体的加装程序合法有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号楼加装电梯经过本幢房屋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并且进行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整体的程序不存在问题。因此。范某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害了原业主的权益。
其次,关于是否影响范某采光,侵犯了范某的相邻权,范某应该另行起诉。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宅增设电梯,将对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生活带来极大便利,虽然可能会对北楼的房屋采光、通风产生一定影响,但北楼应当本着友睦邻里、互让互谅的原则对待增设电梯工程。
最后,如果范某实在认为自己的权益、房屋居住受到了严重影响,可以另行起诉解决相关纠纷,而不能直接阻碍电梯加装工程的施工。
三、律师释法
电梯加装问题主要涉及的是法律上的相邻权,即邻居之间互相体量、合理共存的基础空间问题。
本案中的电梯加装涉及到了公共空间,因此进行了某号楼全体业主的表态,范某作为某号楼北面楼栋的业主,认为电梯加装影响自己的采光,实际上属于一种猜测,而没有具体的证据——某号楼一方出示了电梯施工图,表示施工一开始的规划就已经考虑了采光问题,最大程度避免出现状况。由此法院判范某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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