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警方
一直以来
电动自行车以其
“轻便、灵活、快捷”的特点
而倍受人们的青睐
但很多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随意闯红灯、变更车道、逆向行驶
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交叉口处时闯红灯与左转轿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 因非机动车道车辆较多,贪图一时之快,行驶在机动车道内,同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与车道内拐出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在本起事故中,双方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 在交叉路口驾驶电动车,为抢时间通过,黄灯后没有刹车,而是径直驶入路口,与正常右转轿车相撞,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好在事发时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伤势轻微。
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预防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聚焦电动自行车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牌假牌套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动全链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常态管理,为群众出行创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抓源头
增强安全监管效能
全面排查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营者信息,通过与门店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
交警支队云龙大队、泉山大队民辅警走进辖区各大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源头监管。民警采取“面对面”的宣传形式,向商家发放宣传材料并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其在售卖车辆时,对购买电动(轻》摩托车的群众,要主动告知车辆性质、登记要求、骑行规定等。
同时,与各销售门店签订《电动车销售门店诚信安全告知书》,要求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签订《消费者购车告知承诺书》,并倡导各商家发挥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作用,做好电动车销售的同时对顾客进行安全提醒,引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登记上牌。
抓整治
树立安全骑行规矩
行动中,交警支队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将警力向重点路段倾斜,对10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最大限度压缩电动自行车违法空间,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教育力度,耐心引导群众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确保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泉山大队、睢宁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采用处罚、规劝、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安全宣传单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讲解电动自行车骑行注意事项,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抓宣教
提升安全文明意识
坚持宣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充分利用学习点、交通岗亭等阵地广泛宣传,在车站、广场、集镇、校园、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集中宣讲,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交警支队云龙大队、泉山大队组织民警走进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分析当下道路交通安全形式、讲解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等方式,指出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配带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骑行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所存在的事故风险隐患,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安全与守法同在
切莫心存侥幸
接下来
徐州交警将坚持长效常态
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为广大市民出行营造
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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