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厦门市大力推广施行
企业新型学徒制
旨在
✅ 持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助力厦门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企业竞争力
申请门槛低
申报流程简单
厦门企业开展
新型学徒制培训
只要符合一定条件
即可申报最高6000元/人的补贴
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
是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企业发挥主体作用“自主招生”,企业的“师带徒”岗位技能与合作院校的“工学一体化”教学相结合的双师培训。国有企业在培训资源符合的情况下,可自主开展学徒制培养。
那么
哪些企业可以参与?
有哪些申报要求?
……
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企业可以参与?
学徒需满足什么条件?
在厦门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主营业务非教育培训服务)均可参加。
学徒应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转岗人员,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长于学徒制培训期限),并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经合作院校和评价机构,审核确定符合技能评价条件的人员。
培训学习内容包含哪些?
课时是多少?
培训内容包含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操作技能课程等。
专业培养学制1年,总学时不低于260学时/年(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
完成培训后领取补贴是多少?
确定为“年度培训任务目录”的企业,可提出补贴标准的50%预拨款申请。
对培养期满、满足考核条件的学员,企业、学校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各门课程的结业(毕业)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结业(毕业)证书,并通过评价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以下标准统一发放补贴至企业:
●五级(初级工)4000元/人;
●四级(中级工)5000元/人;
●三级(高级工)6000元/人。
如何申请参与?
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技能培训/技能厦门公共服务/新型学徒制”上进行申请,完善企业信息,上传《办事指南》(平台上可下载)要求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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