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浙江杭州五星工业园附近,一女子用消防栓接水洗车。此事引发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消防栓上接了一根黄色的水管,黄色水管延伸到一辆粉色的小车旁,小车旁有大量水渍,疑似刚刚清洗完毕,一名红衣女子正在车旁进行清理。

视频发布者称,“把消防用水当作自己家的,随便用,要不要负责?”并在评论区里表示,事情发生在五星工业园附近的五星村。

评论区里,不少网友发表看法,认为消防用水不可以随便使用,该行为应该被处罚。

11月12日,记者联系到五星村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个人是不允许用消防用水洗车的,也是不能随意用的,只有紧急情况,比如发生火灾时是可以使用的。之后会将该情况进行上报。

公开资料显示,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允许使用消防水,属于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