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文中的人名为化名

1992年6月23日清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的一座砖瓦厂厂房西侧的水库边发现了一具年轻男子的尸体。接到报警后,东海县公安局和连云港市公安局的刑侦和技术人员火速出警赶到现场。经群众辨认,死者季某林时年只有16岁,还是个在读的初三学生,尸表检查发现林某背部,胸部,腿部布满了由钝器击打产生的青紫色伤痕,明显是生前遭受过殴打。解剖尸体判明林某的直接死因是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引起的脾脏破裂引起的出血性休克,换句话讲,林某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案发现场

发现尸体的现场位置

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使凶手会向一个未成年的大男孩下如此毒手呢?警方判断凶手和死者认识,并且存在较深的过节。鉴于死的是一名未成年的孩子,警方非常重视,连云港市公安局和东海县公安局随即在洪庄派出所成立了专案组,对本案进行专案专办。

今日的连云港市公安局大楼

通过对季某林的社会关系的排摸,专案组发现季某林的社会关系很单纯,学习成绩中上,学习态度刻苦,和老师与同学的关系融洽,也没有社会上的仇家。不过同学一致反映季某林和同村的女同学季某某的关系很亲近,班主任也一度认为两人在早恋,还专门找季某林谈过话。不过了解到两人也就是经常在一起讨论功课,放学后一同结伴回家,也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

季某某向专案组说:6月22日放学后,她和季某林如同往常一样结伴回家,可是走到村里后就在一条小路分开,各回各家了。

就在当天,当专案组开始对季某林父母家人的社会关系展开排查时,季某某的叔叔——时年26岁的季小强和25岁的洪庄镇广播员季非突然不辞而别了。

90年代的农村广播员,本案案犯之一的季非就是一个广播员

这个时候不辞而别,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于是专案组立即将季某某的家庭成员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结果发现季某某的父母对季某林和季某某的关系极为反对,认为季某林是在勾搭自己家的闺女,季某某的父亲向专案组出示了一封他在6月21日“截获”的季某林写给季某某的信,信的内容是约季某某在6月22日晚饭后出去散步。6月22日晚饭后,季某林果然就来找季某某,季某某果然就出了门。眼看着女儿高高兴兴地跟着季某林走后,季某某的父亲越想越气,于是就让兄弟季小强去把季某某叫回来。季小强一听有“小兔崽子”在勾搭自己的侄女,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气冲冲地就出了门。

结果第二天早晨季某林就死了——

很显然季某某之前对专案组撒了谎,当专案组再度询问季某某时,季某某说了实话:她当时和季某林一边在村里的小路上散步一边有说有笑,结果叔叔季小强带着季非拦住了他们,季小强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季非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季小强不容分说上来就用铁棍给了季某林几下,季某某慌忙制止,季小强又对季某某骂了几句,呵斥她赶紧回家,季某某不敢忤逆叔叔,只好恳求季小强不要打季某林,季小强答应后季某某独自回家,接下来的事情季某某表示自己就不知道了。

此外,群众反映,6月23日警方在勘查现场的时候,季小强曾经出现在围观的人群中。

于是,季小强和季非被专案组列为重大嫌疑对象,于是布置警力对这两人实施排摸和抓捕。然而,季小强和季非如同人间蒸发一般一点音讯都没有,专案组跑遍了十几个省和直辖市,由于当时各省市公安机关的犯罪信息数据库都没有建立,更别谈什么联网,所以专案组就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东撞西碰。往往是一旦发现线索就立即风风火火地“杀将过去”,但到了地方一核实,不是被否定就是已经是过时的信息,就如同被不能证实的消息牵着鼻子走,疲于奔命。

一连好几年过去了,季小强和季非依然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但专案组依然没有撤销,而是保留了下来,尽管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只要有线索,专案组就会立即闻风而动驱车前往核实。虽然一次又一次的空手而归,但只要下一个线索传来,这些刑警依然认真核实,总要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1999年,逃亡了七年的季小强在湖北被人认出,并在几天后被专案组派出的抓捕组在湖北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经突审,季小强承认了在1992年6月22日晚上伙同季非将季某林殴打导致季某林重伤死亡的犯罪过程:

被抓获的季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