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

与亲友聚会畅聊时

免不了多喝两杯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

但是有些人却抱着侥幸心理

在喝酒后开车上路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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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严重危害

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不仅会给自己的生命财产

造成威胁

同样会威胁到

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典型案例

近日,广西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子材东大街路段执勤,对车牌号为桂N***21的小型汽车检查时,当事人陆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高达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其前往钦州市中医医院进行静脉血液检测,经检测陆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0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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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同一地点,丁某驾驶车牌为桂N***R0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时,当事人丁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高达1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经过静脉血液检测,丁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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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执勤民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两名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酒驾处罚的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钦州交警在此特别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人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驾

更不要一错再错、二次酒驾

否则

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

付出沉重的代价

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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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四大队

编辑:冯俊宝

审核:覃成朝

终审:李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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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交管热线

举报和信号灯故障报送电话:0777—2883009

举报邮箱:jjxck2007@126.com

投诉电话:0777—2800829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0777—281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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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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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8213623

灵山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64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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