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黎雨辰 北京报道

一份最新的“老鼠仓”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让年初华夏基金基金经理“光速卸任”事件背后的隐情终于水落石出。

据悉,涉事对象违法进行内幕交易近3年,被罚没金额高达1061.56万元。

近日,河北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夏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夏某龙作为基金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相关基金的未公开信息,同时利用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据决定书披露,这位“夏某龙”于201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华夏基金,先后担任投资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系华夏基金的基金从业人员。

而比对公开信息不难发现,其与华夏基金前基金经理夏云龙的信息高度重合。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华夏基金曾一日连发多份公告,宣布夏云龙批量卸任旗下全部产品,引发市场热议。彼时21世纪经济报道曾向华夏基金有关人士询问此事,但公司方面矢口否认了与“老鼠仓”、监管处罚有关的猜测。

获罚1061.56万元

夏云龙于201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华夏基金,先后担任投资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

经河北证监局查明,夏云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其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相关基金的未公开信息,二是其实际控制“张某”证券账户,利用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从处罚决定书的具体披露来看,夏云龙的违法交易行为一直持续到去年9月。

2019年12月29日,夏云龙被聘为华夏红利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作为投资小组成员,负责独立运作华夏红利6组。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1月17日,夏云龙独立运作华夏红利6组,具体开展华夏红利6组的日常投资决策、指令下达、投资风险控制等工作,知悉华夏红利6组的交易动向、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等未公开信息。

同时,2021年10月11日,夏云龙被聘为华夏周期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作为投资小组成员,负责独立运作华夏周期驱动1组。

而在2020年1月3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夏云龙操作“张某”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华夏红利基金、华夏周期驱动基金账户,与华夏红利6组、华夏周期驱动1组趋同买入股票73支,趋同买入金额8831.70万元,交易获利约530.78万元。

河北证监局判定,夏云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并对夏云龙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约530.78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合计罚没1061.56万元。

对此,处罚决定书显示,夏云龙“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年内内幕交易案件多发

在此次行政处罚披露前,夏云龙最后一次集中出现在公众视野,莫过于3月时的“闪电卸任”事件。

2023年3月4日,华夏基金发布公告称,夏云龙自3月3日起因个人原因离任其管理的所有基金产品,但其中不乏2023年2月21日才成立、管理仅11日的华夏景气驱动,以及管理不足两个月的华夏新锦程。

这一反常的人事变动迅速引起了公众的热议。

事实上,早前已有市场消息流传称“夏云龙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而彼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向华夏基金有关人士询问此事,公司方面矢口否认了与“老鼠仓”有关的猜测,不过眼下一纸判决的落地,也为纷纭传言画上了句号。

此外,此次事件已不是华夏基金年内首次因内幕交易获得关注。

3月25日,原华夏基金债券交易员王鹏所涉及的“老鼠仓”事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了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据了解,该案件首次披露于2020年,其中被告人王鹏在两年多时间里,一直偷看公司股票交易指令,并使其父母通过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与华夏基金公司指令高度趋同,非法获利1773万余元。

3月28日,证监会接连发布的市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前华夏基金经理赵航利用2个公募基金账户内幕交易“西藏药业”股票情况,认定交易时间与赵航获悉内幕信息时间高度吻合,构成内幕交易。尽管赵航尚未获取违法所得,仍被罚款500万元及判处5年证券市场禁入。

今年7月底以来,郭树强、王亚伟两位带有“华夏元老”标签的风云人物,也先后被传“接受调查”。机构的讳莫如深,让背后原委更加扑朔迷离,不过据《财新》等媒体报道及记者获悉的部分业内推测,二人近期的反常动态,或亦与2014年华夏基金的陈年“老鼠仓”案有关。

证监会曾在案件办理情况披露中指出,2022年,证监会全年办理内幕交易案件170件,同比下降15%,但“靠内部消息炒股获利”的市场陋习仍未根除。

而在今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仍被定调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主线之一。多方业内观点指出,“零容忍”方针下,我国金融监管效能有望持续上行,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