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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里邀约网友互换“福利”,无偿分享百余部淫秽视频,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近日,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3月,肖某在明知是违法的情况下仍向他人出借银行卡,帮助进行人脸验证、ATM机取现等操作,协助转移资金,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蒋长顺 鲍欢)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