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联合发布一则重磅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上市条件,推动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原文如下: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上市条件,推动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2017年开始执行,已达6年之久
早在2017年3月31日,闽侯县发文称:从2017年4月1日开始,闽侯户籍居民家庭购买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闽侯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及以上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在闽侯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一并执行。
众所皆知,彼时楼市热度较高,福州乃至外围县市接连出台调控新政,闽侯高新区是当时热门板块的代表,多次出现“一房难求”的盛况。截止目前,该政策已执行6年之久,楼市风向发生改变,高新区市场也难走出独立行情,该政策也顺应市场取消。
▎福州主城+闽侯+高新区,均取消限售
此前,福州市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自2023年9月11日起,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同样宣布调整房地产政策,9月20日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自此 ,福州五城区、闽侯县、高新区已经全部取消限售。
虽然政策宽松力度空前,但在楼市大环境并未改善的背景下,政策的松绑难以为市场带来实质性的转变。
来源:克而瑞福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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