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关于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有效维护了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秩序,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某市直部门干部诬告同事问题。2023年2月,某市直部门干部因与同事存在个人矛盾,便采取反复写举报信的方式,在其同事选拔任用期间举报同事存在道德品行方面的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向该干部进行调查了解,其承认主要是因与同事存在矛盾而进行举报,并主动承认错误。经研究,该市直部门党组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某市直部门所属单位干部诬告同事问题。2023年6月,某市直部门所属单位干部因单位即将进行干部调整时,自己尚不符合提拔的年限条件,便举报某同事存在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意图拖慢单位干部调整节奏。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研究,该市直部门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三、市中区某部门干部诬告本单位选人用人问题。2022年10月,市中区某部门干部安排本单位聘用人员向组织部门邮寄举报信,反映本单位选人用人存在违规问题。市中区委组织部联合市中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干部系因自己未得到提拔,心存不满而实施举报,其行为扰乱了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秩序,致使该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暂停,并对有关人员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6月,经研究,给予该干部诫勉处理。市中区委组织部在该部门党组范围内,对该诬告陷害案例进行了通报。

四、济阳区某村民诬告某街道干部和村干部问题。2019年6月以来,济阳区某街道村民向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多次举报某街道干部重个人政绩轻群众利益,组织社会人员对其打击报复,以及该村村干部有关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但举报人仍反复举报,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济阳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小组进行查处。2023年6月,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依法传唤,对其诬告陷害、寻衅滋事等行为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济阳区为受到诬告的2名干部进行了会议澄清正名。

五、济阳区某部门干部诬告该部门某干部问题。2023年8月,济阳区某部门干部向他人泄露本单位干部调整信息被组织调查,担心受到处分,为阻挠组织调查,便告知其家属有关情况,由其家属举报反映该部门调查组人员在对其调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经济阳区委组织部会同济阳区纪委监委调查,未发现调查组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10月,经研究,给予该干部诫勉处理,调离现工作岗位,对其家属进行批评教育。该部门召开党组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人员进行了澄清正名。

六、莱芜区某村民诬告街道干部问题。2023年7月,莱芜区某街道某村民举报街道干部是某村干部的亲属并操控村干部入党等问题。经莱芜区委组织部调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但举报人对调查结果不认可,仍反复反映。2023年7月,莱芜区委组织部责成街道党工委对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其表示不应该因个人矛盾而对他人进行恶意诬陷,以后不再反映此类问题。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七、莱芜区某部门干部诬告组织部某干部问题。2023年8月,莱芜区某部门干部未被任命担任领导职务,为发泄不满情绪,在无事实依据前提下,冒用他人姓名,举报反映莱芜区委组织部某干部存在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经莱芜区委组织部会同莱芜区纪委监委核实,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对于写不实举报信的事实,该干部本人也承认。2023年9月,该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商河县某村干部诬告镇党委书记问题。2023年2月,商河县某村干部因工作原因与镇党委书记产生矛盾,便通过向组织部门信访举报的方式进行报复,举报反映该书记存在行贿受贿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商河县委组织部会同公安机关调查,举报人承认写举报信的事实,表示举报内容均无事实依据,均为道听途说,并主动向镇党委书记进行了道歉。2023年4月,经研究,对该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商河县委组织部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进行了书面澄清正名。

以上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有的是举报人与被举报干部存在个人矛盾,故意捏造事实进行报复;有的是举报人为实现个人不合理诉求,反复反映已有明确结论的问题;有的是为了发泄私愤、达到不正当目的,安排他人甚至假借他人名义恶意不实举报。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组织部门正常信访举报工作秩序,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必须进行严厉打击。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也是组织部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的有力举措。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大诬告陷害查处、澄清正名等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秩序,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合法权益,持续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浓厚氛围,努力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济南组工”公众号、新黄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