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16日消息,宝清县夹信子镇卫生院因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罚款0.5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16日,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赵宗虎、单红程在对宝清县夹信子镇卫生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同时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第二层走廊西侧设置点使用的一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没有保险装置,第二层西侧封闭楼梯间使用的防火门未安装防火插销,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在随后的复查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问题已整改,但防火门未安装防火插销的问题逾期未改,复查不合格。
宝清县夹信子镇卫生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据此作出了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规定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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